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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栏目剧里有女儿的故事

2022-11-05 06:06 作者:北青网 围观:

网络剧《摇滚狂花》热播 母女爱恨情仇背后 有哪些法律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北青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普法栏目剧里有女儿的故事1

最近热播的网络剧《摇滚狂花》,讲述的是曾在国内红极一时的女子摇滚乐队主唱彭莱(姚晨饰)因为感情变故远赴美国,多年后归来和女儿白天(庄达菲饰)摩擦不断,经历重重考验后最终实现理想重拾亲情的故事。

一个“疯狂”的中年女人,一个叛逆的少女,虽是母女关系,却更像陌生人,摩擦不断升级。但彭莱和白天都对摇滚梦想坚持不懈,历经磨难,母女二人最终携手而至。

这个剧表面上是喜剧,内核其实是悲剧,笑中带泪的剧情是最能打动人的。法律来源于生活,也从来没有远离我们的生活。笔者从剧情中选取几个大家感兴趣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来进行解读。

法律看点一: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或声明的方式解除吗?

【剧情】陈月是彭莱女儿白天的继母,白天六岁起由陈月抚养长大,二人感情胜似亲生母女。陈月得知白天休学的事情,气冲冲跑去找彭莱兴师问罪,要求彭莱签署断绝母女关系的协议,并答应给出巨额补偿款。

律师普法:

一、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

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我国目前所有的法律都没有关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解除法律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通过父母与他人签订解除协议或自行声明的方式解除的。

二、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法律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

1.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合法有效的收养行为是拟制血亲关系发生的依据,收养关系一经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便形成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及与被收养人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

2.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也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其形成原因有两个:一是基于生父(母)与继母(父)结婚的法律行为;二是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的事实。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而未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仅为姻亲关系。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时间较长,则彼此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因生父(母)与继母(父)婚姻关系的解体而终止。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看点二:房屋共有人之一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法律后果是什么?

【剧情】剧中的房子属于彭莱与女儿白天共有,各自拥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份额。彭莱提议卖掉房子换钱,白天坚决不同意。彭莱下定决心要卖掉房子,便在家里给白天准备火锅,灌醉白天,继而将她的手印盖在卖房同意书上。白天意外获知彭莱已将两人的房子偷偷变卖,于是跑去中介公司大闹一场撕毁了卖房协议。

律师普法:

一、此种情况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新颁布的《民法典》在完善原有法律制度的同时,亦对不少法律规则进行了重新建构和修改。

原来《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则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简言之,原来如果卖方没有处分权,权利人又没有追认或订立合同后卖方没有取得处分权的话,则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而根据《民法典》新的规定,卖方即使没有处分权,其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不是无效,而是有效了。《民法典》删除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规定。

具体到本案件中,彭莱在未经白天同意擅自将房产出售给第三人,并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原来《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事后没有取得白天追认,即同意出售房产,认可彭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法院就会判定无效;而按照现在《民法典》的规定,彭莱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则为有效合同,无论白天是否同意或追认。

为什么这样呢?这涉及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相分离的问题。合同,只要双方自愿签订,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就是有效的。而物权,则是以办理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没有办理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无权处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不能,使得买方无法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物权)。但不能获得物权(所有权)只是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效果,而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简单来说,合同履行不能不等于合同无效。如果买方最终无法获得房产的所有权(物权),此种情况下,虽然出售房产未经白天同意,但彭莱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仍然约束买卖双方,彭莱应向买方承担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因为无法过户而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假设在白天不知情下房屋已交付买房人,共有人之一白天是否有权利追回房屋?

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原则上不发生物权的变动,除非有法律的规定,如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出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为善意;合理价格有偿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物权变动登记。关于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方法,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无法证明受让人为恶意则推定受让人为善意。

《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在共有人擅自售予受让人共有房屋不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情形下,其他共有人之一白天可行使追回权。若受让人构成善意取得,则白天只能要回彭莱赔偿房屋价值一半的损失。

法律看点三: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剧情】丁慧茹是彭莱的母亲,与丈夫离婚后便对彭莱不管不顾。后来,丁慧茹患了老年痴呆,进入了养老院,多亏外孙女白天的帮助,丁慧茹才能跟彭莱一起生活。最后,丁慧茹在临死之前,终于清醒了一回,握住彭莱的手,主动忏悔过往。而彭莱早就原谅了母亲,最终丁慧茹安详去世。

律师普法:

一、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对子女尽抚养义务而免除赡养责任。

1.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父母的原因而受影响。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2.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虽然彭莱母亲未对彭莱尽抚养责任,存在着过错,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彭莱不尽自己赡养义务的理由。

3.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必要时被赡养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审判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至第15条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包括: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

文/张丽珍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普法栏目剧里有女儿的故事2

不得不说,《底线》这部电视剧真的很适合我们家长看,因为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和孩子相处的知识,更可以学习如何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学校生活。

在这部电视剧里有一个关于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且涉及到了方远。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方远陪孩子去学校参加家长会的时候,班上的一个同学倪蕊却因为受到同学的排挤而把自己锁在厕所里不出来了。过后倪蕊爸爸就把以方远为代表的几个家长和孩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在学校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倪蕊道歉,原因就是家长们指使孩子对倪蕊进行校园欺凌。

这件事让方远感觉到很吃惊,因为自己的女儿不像是会欺负别人的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调查发现,原来孩子们疏远倪蕊,孤立倪蕊甚至欺凌倪蕊,都是事实,并且是受到了家长的影响。方远和几个家长这才发现,原来孩子们的行为真的对倪蕊造成了伤害。

于是在调解下,方远和几个家长向倪蕊的爸爸道歉,正是因为倪蕊爸爸的坚持,才让孩子被欺凌的事情得到重视,才让孩子有机会摆脱被欺凌的状态,回归正常的生活。

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家长又有几个真正能关注到自己的孩子被欺凌的呢?

有的孩子在学校里被欺负了,回到家里对父母说:“XX欺负我。”可是妈妈却对孩子说“肯定是你不对,不然为什么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呢?”

有的孩子被同学孤立,对妈妈说:“我在学校里没有朋友。他们都不理我。”妈妈可能会对孩子说:“你不会找别人去玩呀?”

有的孩子脸上有擦伤,手臂上红肿,家长见了只会说孩子调皮,不懂事。

其实孩子在学校里的状态,都藏在孩子的语言和行为里,只是要看我们家长是不是能够用心地去发现。

我想倪蕊爸爸看到倪蕊和同学开心玩耍的场景,心里至少是欣慰的,因为对于每一个父母而言,孩子的快乐健康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底线》是一部普法剧,通过倪蕊被欺凌,爸爸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的孩子摆脱困境这个事件,给我们父母上了一课。

我们要做一个善于观察孩子的父母,要做一个关心孩子的父母,更要做一个孩子能够依靠的父母。

但是对于我们父母来说,培养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依然是首要任务。如何让孩子认识到他人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侵犯,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是我们父母应该培养孩子的能力。

在这里给爸爸妈妈们推荐一套儿童普法绘本,这是一套专门针对小学生的普法绘本,通过一些校园和生活中常见的事情,向孩子展示了在不同的场景下,应该怎么做来保护好自己。就是这套《我也要懂法律》。

这套书分为了10本,每本都是一个主题,包括:上学遇到伤害怎么办、学会怎样保护自己、法律名词我知道、法律常识我知道、和坏习惯说拜拜、宝宝学会了维权、我和爸妈学法律、你知道什么是犯罪吗、小心才会不受骗、最爱读的法律小故事。

比如某一个同学很喜欢偷偷地拿别人的东西,我们从小就教导孩子“别人的东西我不要,自己的东西保管好”。但是有些人却总想着占便宜,做一些偷偷摸摸的事。自己的东西被偷了怎么办?

是自己要回来,还是告诉老师?还是让爸爸妈妈帮忙解决呢?如果你看到别的同学有一个自己很想要的铅笔盒,难道能够偷偷地把同学的铅笔盒拿回家吗?

这个故事告诉孩子,偷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属于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不但会给自己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还会让同学们远离自己哦。

比如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一个同学受伤了会怎么办呢?他的医疗费由谁来负责呢?同学们还小,没有经济能力,遇到这种问题,只能由当事人的父母来承担这笔费用。

所以,这个事件告诉孩子遇到问题不要冲动,要及时地向老师和家长汇报,让大人帮忙解决,而不是凭自己的武力去打同学,这是不对的哦。

比如有人拿玩具或者是零食让我们跟他走,怎么办呢?如果有人说是我们爸爸妈妈的朋友,是爸爸妈妈让他来接我们的,我们能跟他走吗?

当然不能。因为孩子小,不具备辨别坏人的能力,所以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找熟悉的人解决,比如老师、警察等等。可不能因为贪玩而随便跟着陌生人走哦。

这套《我也要懂法律》,综合了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孩子在学校里和同学之间的矛盾解决问题,目的就是希望孩子能够通过这些故事,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让孩子知道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如何找到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怎么样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我们是法治社会,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一个和平、友爱、温暖的环境下长大,那么就要引导并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提升孩子辨别是非的能力,让孩子变得更加勇敢、坚强,保护好自己。

如果你家也有小学生,就要多重视孩子的学校生活,防止孩子在学校里受到欺凌,让孩子更好的保护好自己。这套绘本是不错的选择哦。

我也要懂法律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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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栏目剧里有女儿的故事3

今年国产悬疑剧没啥水花。


期待已久的《八角亭迷雾》,强悍的阵容班底抵不过原创剧本的俗套,迷雾剧场开局就没稳住。



虚张声势的悬浮剧《真相》,什么年代还敢将偶像剧人设套在悬疑剧里,满屏的差评无力回天。



国产悬疑昙花一现,还有机会吗?


别急。


一部新剧,打着“黑马”的旗号来了——



《第十二秒》



海报很正统,颇有20年前犯罪剧风格。


主角穿着警服正义坚定的眼神,让人秒回《重案六组》时期。


剧也真没让人失望。


故事中的社会现实问题,活脱脱的一部普法栏目剧。



但这故事并非取材真实,却贴近现实。


《第十二秒》根据作家Sunness的同名小说改编,原著尺度较大,题材相当敏感。


剧也被积压了三年,一度无法通过审核。


根据导演潘镜丞所说:因为删减了很多敏感剧情,该剧才得以过审。



不过,也别因此遗憾。


小编一口气刷过十集,才敢来和你们确定——


即便删减,它的尺度仍触及不少禁区。


黑暗边缘


贴近真实的犯罪剧往往会符合一条:新闻式噱头。


有些晦涩难懂?


直白点说,就是剧情中的每个案例,在现实中都曾或正在发生。


《第十二秒》就是这样,血腥黑暗又真实恐惧。


每起犯罪案件出现,你都能在其中找到似曾相识的感觉——


第一案,校园霸凌。


高三学生刘磊,性格内向软弱,常是同学欺负的对象。


这天,放学后又被几个同学堵在校门口,拉去拐角处向他要钱。



刘磊拒绝给钱,就被他们按到地上暴打之后抢走了兜里的50块钱,


但这些人还不解气,甚至扒下刘磊的裤子录制视频,以此作为下次抢钱霸凌的威胁。



被霸凌的情况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霸凌者的欺凌行为也会变本加厉,刘磊被扒光的打码视频在全校流传,不少同学知道后都带着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但就在事情越闹越大,学校知道此事后,得知霸凌的同学家境贫寒,也为了保全学校的荣誉,并非报警处理,只要求霸凌者归还金钱,记过处分。


被霸凌的学生受尽屈辱,霸凌者依旧在放肆妄为。


结果也可以预想——



这故事看着熟悉吗?


因为与其相似的校园霸凌案件,现实中比比皆是。



第二案,儿童犯罪。


许菡自幼失去父母,和孪生妹妹被领养后就沦为犯罪工具。


因为当时未满十四岁的儿童犯罪不犯法,所以他们成为了犯罪集团的最佳利用对象。


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时,她是在外蹲点警察的放风人员。



贩卖儿童的犯罪组织,她是拐卖年幼儿童的主要诱饵。



孩子们明知那是犯罪,但根本不敢抵抗,因为犯罪分子的惩罚绝对不会因为你是孩子而手软。


轻则断手断脚,重则生命垂危。


但影视剧终究是影视剧。


因为现实中的犯罪案件远比编纂的故事来得更加恐惧。



《第十二秒》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全部真实社会中隐藏的犯罪案件。


剧中的后续还有更多犯罪案件,拐卖妇女,贩卖毒品,开设赌场……


一桩桩一件件的真实犯罪,给这部剧贴上了“敏感”的标签。


所以会有删减整改,就为了给充满着恐惧的故事打上马赛克。


但我们也都清楚的是——


这敏感尺度的背后,暴露出来的就是真实。



细思极恐的还原


一部好的悬疑剧,需要的不仅是噱头。


你会发现很多剧的尺度宣传搞足了,还是免不了烂剧的基因。


因为作为影视作品,它还不能缺少一点关键——


串联起整个故事逻辑的主线故事。


这也是《第十二秒》,原作小说中最精彩的地方。


故事始于第十二秒,也止于第十二秒。


八年前,110报警中心接到这样一个来电。


一个女人声音慌乱焦急的打来说要找她的丈夫,刑侦缉毒组的警察赵亦晨(任重 饰)。


最后留下一句“能不能帮我告诉他……”


报警人就是赵亦晨怀着身孕的妻子胡珈瑛(万茜 饰)。


电话挂断,胡珈瑛也随后失踪。



通话时长11秒。


第12秒发生的事无从得知,八年来渺无音信。


直到八年后,赵亦晨收到匿名线索。


两条悲喜交加的信息——


1、女儿善善出现,但已患上了失语症


2、妻子的真实身份,她是富豪的养女许菡,现有大笔遗产,但妻子已于一年前去世


但最让他震惊的是,妻子的孪生姐妹许涟,身型长相声音几乎完全相似。



一部悬疑剧汇集了如此繁琐的信息:孪生姐妹,大笔遗产,失踪去世,幼女失语……本就对观众的耐性有着相当大的考验。


而原创剧本的逻辑也是相当紧密,故事线极其复杂,出现的每一句台词人物都暗藏玄机。


老实讲,改编有难度。


尤其是在删减去大部分剧情后,更容易走向一条偏离的路线。


但这部剧的导演最巧妙的是,他用细节还原了原著不能说的细思极恐。


比如,男孩吞掉的纸糖。


马老头捡回来的男孩狗娃,坐在墙角吃着纸糖不断干咳。


他吼着男孩:别咳出来,好好吃。



根据小说中的剧情,狗娃吞掉的不是别的,就是毒品。


所以当女警察发现狗娃发烧要送他去医院时,许菡非常紧张,她拼命的阻止狗娃被警察带走看病,就是担心在医院会被医生发现。



而后的剧情也证明了这个猜想,赵亦晨在和女警察聊天时也提到了这种运毒方法。



再比如,许菡和许涟的养父身份。


许菡和许涟幼年父母去世,遇到富豪养父抚养,在死后还给二人留下大量遗产,这本是天降喜事,但她们的表现却耐人寻味。


在姐妹二人刚到养父家时,表现的明明是喜欢,但不过几天她们就趁着夜深逃跑,表情非常恐惧。



而之后许菡逃掉后,又落到另一毒枭手中。


对方刚一来就提到了她的养父,还问了一句“莫非他连你都要卖?”听到此许菡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拼命点头,生怕对方将她送回去。



因为在原作中,养父收养她们并非简单培养她们作恶,而是早就对她们实施性侵,剧中毒枭强调的许菡长相好也证明了这一点,即便拿断手脚来恐吓她,她也一一答应。



暗示性的还原,将整个故事推向更难以想象的深渊。


性侵幼女,儿童身体运毒……


未曾直接表现出的触目惊心,才是《第十二秒》最恐惧的还原。



女性角色的细腻


《第十二秒》在人物角色的塑造上,出乎意料的丰满。


你很难第一时间去评判角色的好坏。


但仔细琢磨才能认清,这才是角色的真实。


尤其是女性角色。


因为编剧以女性为主,所以对女性角色的特征描写也极为细腻,表现的也是影视剧中难能可见的女性形象。


就拿剧中双女主许菡和许涟来说——


两个截然不同的女性角色。


一个是许菡,女性坚韧的代表。


即使深陷泥潭之中,她仍然选择向阳的一面。


小时候的她被威逼拐卖儿童,她会在犯罪的中途转变方向去派出所。



遇见被毒品折磨的女大学生,她也是善良大于恶念,选择伸出援手。



长期生活在黯淡无光的世界中,但许菡的内心从未有过改变。


所以在逃跑成功之后,她会选择读书学习,成为一名律师,更愿意为了正义毫不畏惧牺牲。



另一个是许涟,典型恶女角色。


被犯罪分子抚养长大,成为其最能干的犯罪工具。


干净利落的黑短发,涂抹着最艳丽的红色,平时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杀伐果断,似乎她的心里没有什么善良情感。


但也有例外。


在姐姐和她的女儿面前,许涟发自内心的笑容根本就藏不住。



其实许涟对姐姐的感情非常复杂。


因为两个问题——


一是幼年逃跑时姐姐的抛弃,她的心里一直有着怨念,这也是她长期的噩梦。



二是养父的遗产,大部分留给了姐姐。


许涟也因此经常重复着诉说自己对姐姐的厌恶,甚至软禁了姐姐,还威胁她如果敢逃跑,就杀了她和她的女儿。


但她真实做了什么吗?


好像什么都没有。


软禁姐姐在身边,却是一直在照顾陪伴她们的母女,对姐姐的女儿也是视如己出。‍


她难得流露出来的温柔善良,也都给了姐姐母女。


许涟是挣扎的,从小开始她根本就没有选择善良的机会。


但本性仍然让她在某些地方选择善良。



还有剧中更多的女性角色们。


许菡的好友秦妍,在被犯罪分子威胁她和女儿的生命时,她仍然选择保护好友的女儿。



被毒品操控高官情妇周楠,只有在听到许菡的消息时才会动容说出真相。



不仅是女性。


就连剧中的男性也没有过于贬低,每个角色都是丰满而真实的。


传递给观众的都是真善美的本色。



作为一部悬疑剧,《第十二秒》的故事充满着阴暗和恐惧。


但女性编剧所塑造的每个角色,却让我们在这其中发现了一丝温暖。


就算置身于黑暗的世界。


仍然可以相信,有些角落是光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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