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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忠诚有个约定的故事

2022-11-05 05:53 作者:光明网 围观:

年轻夫妻用“协议”保卫爱情“忠诚协议”到底应不应该签?,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光明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和忠诚有个约定的故事1

沈阳的一对年轻夫妻爱意正浓,为了证明可以深爱对方“一万年”,于是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夫妻双方不得违约,如果违反就要承受相应的代价。4月22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夫妻用签订“忠诚协议”的方式为婚姻“保驾护航”。

那么,夫妻“忠诚协议”如何签订?如何防止司法裁判中协议的效力被否定?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对“忠诚协议”进行了解读。

现象:

夫妻签订

“忠诚协议”

越来越常见

“我心若背白头愿,天地神明共诛之。”这是相互爱恋的人之间的海誓山盟,闻之令人动容。然而现实生活中偶尔也会发生这样一幕:刚刚放下爱人的电话,马上忙不迭地跟他人偷偷约会。法治社会,不但可对违法行为事中事后进行处罚,也可以在之前签订协议进行约束,夫妻“忠诚协议”所言即此。

刘强说,“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或惩罚有过错方。近年来,夫妻间签订“忠诚协议”越来越常见,司法审判实践中对“忠诚协议”的态度也越来越开明。

提醒:

保证

签订的协议

合法有效

在《民法典》施行后,如何签署一份合法有效的“忠诚协议”?“忠诚协议”中约定哪些内容不会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陈女士和孙先生结婚时签了协议,内容为:夫妻双方情投意合,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因双方已有一次婚姻破裂的事实,考虑到上次婚姻破裂的具体情况,为防止婚姻再次破裂,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相互忠诚,任何一方若是有外遇、同居、出轨等行为,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2.出轨方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3.出轨方负担孩子的全部生活费用,并且付给未出轨方30万元作为赔偿。

后来,陈女士发现孙先生出轨并留有视频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孙先生并未否认,但拒绝按之前签订的“忠诚协议”履行。陈女士一纸诉状将孙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按签订的协议要求男方履行。

判决:

“净身出户”

并没有实现

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判双方离婚,小孩抚养权归陈女士,孙先生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18岁,但判决“忠诚协议”第2条,剥夺孙先生对孩子的探视权无效。此外,“忠诚协议”第1条和第3条关于净身出户和巨额赔偿过于严苛,法院依据《婚姻法》第4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陈女士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

刘强认为,近年来夫妻签署“忠诚协议”的现象大量涌现,体现了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和进步,但只有正确运用法律工具,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以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为例,在《民法典》未施行前的5年里,仅有两例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诉讼;在《民法典》施行至今不到5个月,每个月都有10人左右咨询关于夫妻“忠诚协议”问题,大家对此的关注度明显提高。

律师观点

“出轨即离婚”的约定

是无效的

那么,如何签署一份合乎法律规范的“忠诚协议”?刘强给出如下建议:

一、签订“忠诚协议”不得有如下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协议;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忠诚协议”的签署切勿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要以协议约定的形式剥夺和限制一方的人身权利,如必须离婚、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不得探视孩子等,这样的约定即使成立也属无效约定,并不能达到签署协议的目的。

三、切忌在“忠诚协议”中约定对违反忠实义务方施以极其严苛的条件,如净身出户、巨额赔偿等条款。

四、“忠诚协议”中千万不要出现离婚协议条款的约定,因为一旦被认定为涉及离婚条款,就给了对方“反悔”的可能,并且法律是支持这种“反悔”的。为避免法院认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属于离婚条款,建议夫妻双方在“忠诚协议”中约定:“若一方出现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则自愿遵从如下财产约定:……”如此一来,则转化为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宁玲

来源: 沈阳晚报

和忠诚有个约定的故事2

我是一名警嫂,和其他警嫂一样,要学会理解和包容,要经历无数个独自带娃的夜晚,要适应各种他都缺席的节日,要耐得住寂寞、在孤独中独处。

我们约定好我过生日的时候带我去看最新的电影,我们约定好下班早点回家陪儿子吃团圆饭,我们约定好一起去滑雪,我们约定到春暖花开,手牵手面朝大海,我们约定好......有太多的约定,可没有一次实现过......

要经得起风雨,习惯下雨天没人送伞的日子。

一年一度的人民警察节,对于我而言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的老公,是一名看守所的狱警,结婚9年,多少个日日夜夜是我独自度过,多少个生病的日子,是我自己走进医院,无论是儿子的家长会还是学校的活动,都没有爸爸的参与,面对无数次儿子的追问“为什么爸爸不来?”我哑口无言。听他说最多的话就是:值班、加班、我们要封闭了!说实话,我抱怨过、争吵过,甚至后悔过,可是他给我的答案却是:我有我的职责,因为这是我的工作。

直到我来到检察院上班,也从事了与刑事案件相关的工作,才深刻了解了他的工作性质,去看守所提审时,看着他们忙碌的背影,看着他们的工作日志,收押、提审、谈话......就在那时,我理解了他的不容易,理解了他的无可奈何,更多谅解了他多次的“说话不算数”,为了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幸福,他们不得不坚守在一线。穿上警服,一生警察,忠于事业,负重前行!选择了警服就是选择了使命,选择了警察就是选择了付出。第一次,我为我嫁给了一名警察而骄傲,他把背影留给我,却把结实的胸膛、有力的手臂伸向了世界。使命,因重大而可敬;付出,因收获而幸福。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在生活面前,我们都是平凡的匆匆过客,而在生命面前,我们都肩负着不同的神圣使命。他,选择用忠诚守护万家平安;我,选择用无悔铸就温暖港湾。

2022年1月8日,我很荣幸作为一名警察家属参加“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内蒙古公安机关庆祝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宣传活动暨第三届“感动北疆•最美警察”揭晓仪式的录制。现场揭晓了“感动北疆·最美警察”“感动北疆·最美辅警”获奖名单,同时为2021年度警察荣誉勋章获得者代表颁发了荣誉勋章。看着他们那些感人的事迹,听着他们那一句句“我不后悔”的豪言壮语,曾几度热泪盈眶。

我和警察有个约定。今天的我们,约定从叶落到花开,始终要并肩作战,用敬业和奉献诠释初心与使命;我们要戮力同心,忠于职守、坚定信仰,践行政法干警的职责与担当。作为一名警嫂,我可能要承受的更多,但作为一名同在政法干线的检察干警,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致敬身处平凡,怀揣伟大的中国人民警察!谢谢你们的无私奉献,才有了我们的山河无恙,你们辛苦了!

作者: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 李平

和忠诚有个约定的故事3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安全感,通过签订“忠诚协议”的方式给感情加锁,甚至有些夫妻直接在协议中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此类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李某和丈夫在2013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儿一女,婚后丈夫多次出轨。2018年12月,李某和丈夫签订婚内协议,约定双方互相忠诚,如因一方过错行为(婚外情等)造成离婚,两个孩子由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支付全部抚养费,并且过错方放弃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并补偿无过错方人民币50万元。协议签订后,丈夫仍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丈夫还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李某同意离婚并主张按婚内协议约定,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经济补偿。但是丈夫表示不同意,还说李某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不应该由自己出。

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是否能作为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济补偿的依据呢?

《民法典》只是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且明确确定“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法律精神,我们可以看出“忠诚协议”对婚姻有向心力,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所以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忠诚协议。

那么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吗?

一、关于忠诚协议中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约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应属无效。

首先,抚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能通过协议排除。抚养权是一项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离婚只能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不能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与责任,更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来排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

然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应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而不能“附条件”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了,我国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忠诚协议对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以夫妻双方是否忠诚为条件,既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也不利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拓夫律师在此建议,夫妻间如需签订忠诚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忠诚协议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

(二)如一方违反忠诚义务,承担的责任只能是财产性的。即使约定不准离婚、子女抚养权及探望权等,也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忠诚协议拟定的违约事由,最好能与法定财产分配、损害赔偿事由相符。目前对于婚内出轨是否能多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可能将严重出轨导致离婚纳入多分财产、损害赔偿事由。

(四)无过错方应尽量固定过错方违反忠诚协议的证据。(五)违反忠诚义务的财产责任约定要切实可行,最好明确约定财产归属或约定一个明确的赔偿数额。

(六)忠诚协议对财产责任的约定不要以离婚为前提,最好不要涉及离婚,否则该财产责任约定很可能被认定未生效。

(七)忠诚协议能公证当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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