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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小说中的故事有哪些

2022-11-05 05:50 作者:文学脉络 围观:

中世纪英语文学,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文学脉络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英文小说中的故事有哪些1

英国文学是来自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马恩岛和海峡群岛的文学。本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16世纪文艺复兴。

中古英语文学

中世纪时期岛屿的语言多样性促成了丰富多样的艺术创作,并使英国文学与众不同和创新。

“中古英语文学”一词是指从12世纪末到1470年代以英语形式编写的被称为中古英语的文学。在此期间,以诺曼征服后为标准,一种基于伦敦的英语形式变得普遍,印刷机使语言正规化。在15世纪70年代到下个世纪中叶之间,出现了向早期现代英语的过渡。在文学方面,所写的文学作品的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直到文艺复兴和改革宗基督教的影响在国王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变得更加明显。中古英语文学有三大类,宗教,宫廷爱情亚瑟王,尽管杰弗里·乔叟的大部分作品都不属于这些类别。在众多宗教作品中,有凯瑟琳集团的作品以及诺里奇的朱利安和理查德·罗尔的著作。


诺曼征服英格兰后,法语成为法院,议会和社会的标准语言。统治阶级的诺曼方言与人民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混合,成为盎格鲁-诺曼,盎格鲁-撒克逊逐渐过渡到中古英语。

大约在十三世纪之交,拉亚蒙(是12世纪末/13世纪初的英国诗人,也是《布鲁特》(Brut)的作者,这是一部在英语诗歌中首次呈现亚瑟王和圆桌骑士团传说的著名作品。用中古英语写作。其他过渡作品是流行的娱乐,包括各种浪漫和歌词。随着时间的推移,英语重新获得了声望,并于1362年在议会和法院取代了法语和拉丁语。

挂毯显示亚瑟是九大贵族之一,戴着通常归因于他的徽章

在中世纪后期,一种现在被称为中古英语的新形式的英语发展起来。这是现代读者和听众可以理解的最早形式,尽管并不容易。中古英语圣经译本,特别是威克里夫的《圣经》,帮助英语成为一种文学语言。威克里夫的《圣经》是现在给一组圣经翻译成中古英语的名字,这些圣经是在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的指导下或唆使下完成的。它们出现在大约1382年至1395年的时期内。

约翰·威克里夫是英国经院哲学家、神学家、圣经翻译家、宗教改革家、天主教神父和牛津大学神学院教授。在14世纪,他成为罗马天主教神职人员中一位有影响力的持不同政见者,被认为是新教的重要前身。威克里夫质疑神职人员的特权地位,这些地位加强了他们在英格兰的强大作用,以及当地教区和仪式的奢华和盛况。

《加文爵士与绿骑士》是一部14世纪晚期的中古英语寓言浪漫小说。这是最著名的亚瑟王故事之一,被称为“斩首游戏”。从威尔士,爱尔兰和英国的传统发展,加文爵士强调了荣誉和骑士精神的重要性。

这是最著名的亚瑟王故事之一,其情节结合了两种类型的民间图案:斩首游戏和奖金交换。

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约 1343 – 1400 年)被称为英国文学之父,被广泛认为是中世纪最伟大的英国诗人,也是第一位被埋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诗人之角的诗人。乔叟今天最出名的是《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这是一本用中古英语写的故事集(大部分是用诗歌写的,尽管有些是散文),由一群朝圣者在从萨瑟克到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圣托马斯贝克特神殿的旅程中作为讲故事比赛的一部分呈现。乔叟是发展白话,中古英语合法性的关键人物,当时英国的主要文学语言是法语和拉丁语。

“英国文学之父”

女作家也很活跃,如12世纪的玛丽·德·法兰西和14世纪初诺里奇的朱利安。朱利安的《神圣之爱的启示录》(约1393年)被认为是第一本由女性用英语出版的书。 玛格丽·肯佩(Margery Kempe,约1373年-1438年后)以撰写《玛格丽·肯佩之书》而闻名,这部作品被一些人认为是第一部英语自传。

中世纪戏剧

在中世纪,欧洲的戏剧可能来自礼仪的宗教表演。神秘戏剧在大教堂的门廊上上演,或在节日期间由漫步的玩家呈现。奇迹和神秘戏剧,以及道德故事和插曲,后来演变成更复杂的戏剧形式,例如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舞台上看到的那样。中世纪戏剧的另一种形式是木乃伊的戏剧,这是一种与莫里斯舞蹈相关的早期街头戏剧形式,专注于圣乔治,龙和罗宾汉等主题。这些都是民间故事,重述了古老的故事,演员们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为他们的观众表演这些故事,以换取金钱和款待。

神秘剧和奇迹剧是中世纪欧洲最早正式开发的戏剧之一。神秘戏剧专注于在教堂中表现圣经故事,作为伴随反音歌曲的场景。它们从10世纪发展到16世纪,在15世纪达到其流行的顶峰,然后因专业戏剧的兴起而过时。

道德剧是从基于宗教的悬疑剧中发展而来的,是中世纪和早期都铎王朝戏剧娱乐的一种类型,代表了欧洲戏剧向更世俗基础的转变。道德剧是一种寓言,主角被各种道德属性的化身所遇见,他们试图促使他选择敬虔的生活而不是邪恶的生活。这些戏剧在15世纪和16世纪的欧洲最受欢迎。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心长力绌,不足之处,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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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小说中的故事有哪些2


漫画《文豪野犬》里的夏目漱石

今年出生一百周年的杰克.凱魯亞克(1922-1969)所写的《在路上》,肯定是青春小说,肯定是成长小说。书中人物开车横跨美国大陆,遇到许多新鲜的这些人跟那些事。在路上,让他知道青春就是永远在路上,永远好奇,永远热泪盈眶。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尔曼·黑塞(1877-1962)的《德米安:埃米尔·辛克莱的彷徨少年时》,光看书名就知道是青春小说,是成长小说。用辛克莱视角写出的故事,满满的是好朋友德米安怎么面对世界,男主角又是如何得到惊喜惊吓跟反思。


夏目漱石(1867—1916)所写的《三四郎》,描写来自乡下的男主到东京念大学,遇到爱交际的同学,爱读书思辨的老师,和两个让他著迷的年轻女子。让他发现世界有三种:乡下的田园平静生活,学问的世界,朦胧却又闪亮的青春世界。

头像曾经登上1000元日币封面,被喻为日本国民作家的夏目,原本在高中教英文(就像小说中的广口老师),后来被公费外派英国留学。回國之後,在东京大学当教授。持续在《朝日新闻》连载小说,在家中成立「木曜会」文学沙龙(芥川竜之介等人都曾加入过)。

《在路上》满布年轻冲撞而出的火花,《德米安》谨小慎微,《三四郎》则是乡下人怕被笑而只观察却不行动。都市的青年,都市的新住民,都市的外来者,三种角度看到的青春都充满著刚步上人生旅途所遇到的试探,彷徨,和最后的领悟。


按照凱魯亞克的说法,他就是失败者,所以他喜欢空中的烟火,他喜欢黑暗中的灿烂。那是他能做到的,他也希望做到。黑塞总是在探索人生跟小市民的生活,《流浪者之歌》和辛克莱的故事都是这个路数。

那么,夏目漱石的青春小说反映出什么呢?

你听过「今晚的月色真美」,这个梗吗?

夏目在教英文的時候,学生把年轻男女在月下散步所脱口而出的I love you,翻译成「我爱你」。夏目老师说,日本人比较含蓄,恋爱也可以很诗意。不妨翻译成:今晚的月色真美。

《三四郎》萌动的心,只能在送心仪女子回家的时候,小小声地说:我是专门来看你的。但是,都市里的女孩子太会相处了。人家根本不回应这个问题,只让三四郎继续默默暗恋在心口难开。

究竟,夏目漱石的青春小说反映出什么呢?

那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夏目少爷所理解的青春:远远的看,远远的回味,就已经足够。

《在路上》有旅程中的火花可以燎原,《德米安》有小城教室中的争执与和解,《三四郎》有的是余味袅袅的惆怅。想象一下,今天年轻人的阅读顺序会是怎样?

英文小说中的故事有哪些3

盎格鲁-撒克逊入侵之前的外来侵袭

在449年盎格鲁-撒克逊入侵以前,不列颠就已受到过外来侵袭。早在公元前55年和公元前54年,盖乌斯·尤利乌斯·凯撒(Gaius Julius Caesar,公元前100-前44)就曾率领罗马大军两次入侵不列颠,这是罗马人入侵不列颠的最早记录。罗马君主多以“凯撒”这个响亮的名字作为皇帝称号(“奥古斯都也是一个重要称号”);其后的神圣罗马帝国以及俄罗斯帝国的君主也都沿袭这一传统(Kaiser:德国皇帝;Tsar或Czar:俄国沙皇,“沙”英译自Tsar)。后来, Caesar的名字被英语借用,形成了一个新的英语单词caesarean

凯撒大帝

注:

英文单词caesarean的意思是“剖宫产”,据说凯撒是剖宫产出生的第一人。此外,英语的七月和八月这两个月份的名称用的也是罗马著名人物的名字:七月(July)来自凯撒的名字(Julius);八月(August)取自屋大维的封号(Augustus,意思是“神圣的,高贵的”)

公元43年至50年,罗马皇帝克劳狄斯(Claudius)的军队大举入侵并占领不列颠。除了在不列颠修筑道路、建造浴池以外,罗马人还于122年像当年秦始皇修长城(公元前214年)一样,开始在不列颠北部修筑哈德良长城,目的同样是抵御地处北方、讲不同语言的外族人的入侵。

在罗马人占领不列颠期间,包括士兵、官吏、商人、工匠等在内,在不列颠的罗马人总共约有6万人。而此时不列颠的土著凯尔特人口约为200-300万。英吉利海峡的阻隔使罗马平民不能向前往高卢那样方便地前往不列颠,所以不列颠没有像高卢那样被彻底地“罗马化”。于是,在不列颠出现了两语共存的局面,作为统治者的罗马人讲拉丁语,作为被统治者的不列颠人将凯尔特语,甚至还出现了一批会双语的人。罗马人把拉丁语带到不列颠的同时,也带来了拉丁文字。考古学家在不列颠群岛发现了大量罗马时代的碑刻,都是用拉丁文写成的,但并没有发现凯尔特语的文字记录。正是从罗马帝国的统治开始,不列颠群岛从没有文字记录的“史前时代”(Prehistorical Age)进入了有文字记录的“有史时代”( Historical Age)

公元410年,罗马军队开始从不列颠撤离。从入侵到撤离,罗马人统治不列颠的时间不到400年,这期间的中国大约处在东汉、三国、晋、五胡十六国的年代,也就是说,在王羲之和王献之的年代,英语还不存在。

盎格鲁-撒克逊入侵

449年,来自现在的德国北部和丹麦南部的日耳曼部落入侵不列颠,此后,在今天的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以外的不列颠本岛东南部地区逐步形成了七个较小的王国,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the Heptarchy)。这七个王国大致讲四种可以相互理解的方言,分别是:诺桑布里亚方言(Northumbrian)、莫西亚方言(Mercian)、肯特方言(Kentish)和西撒克逊方言(West Saxon)。现在,人们把这四种方言统称为古英语。凯尔特语是不列颠的“土著语”,它对古英语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留下的仅是若干被大多数人遗忘的词源的凯尔特语地名,如:伦敦(London)、利兹(Leeds)、多弗尔(Dover)、泰晤士河(the Thames,意思是“黑河”)、卡姆河(the Cam)、迪河(the Dee)、艾文河(the Avon)以及古英语地名中所包含的一些凯尔特词成分而已,如:表示高山岩石的-crag或-tor、表示深山峡谷的-cumb、表示河流或水面的-avon,-esk,-ouse等。英国西南角的康沃尔(Cornwall)也是融合了凯尔特语和古英语成分的地名,是一个二合一的专有名词。凯尔特语的kern(部落名称,或是“岩石”的意思)跟古英语的weahlas(意思是“外国人”)合在一起,英语化的读音和拼写便成了Cornwall。

随着449年盎格鲁-撒克逊入侵,古英语开始在不列颠扎根,这一年被认为是古英语的起始时间。所谓的盎格鲁-撒克逊入侵(或称之为强行定居)其实是持续了超过半个世纪的不断入侵和强取豪夺的过程。据说,讲凯尔特语的不列颠人在这期间对入侵者进行过抵抗,依据就是流传至今的关于“亚瑟王”( King Arthur)和他的“圆桌骑士”(Knights of the Round Table)的传说。11世纪前,亚瑟王的故事在威尔士广为流传。传说中,亚瑟王是生活在公元5世纪的凯尔特“圆桌骑士”的首领,是带领凯尔特圆桌骑士抵御入侵者撒克逊人的英雄人物。公元1470年,英国人托马斯·马洛礼爵士(Sir Thomas Malory)的Le Morte d'Arthur(即英文的The Death of Authur《亚瑟王之死》)问世。1485年,卡克斯顿(Caxton)将《亚瑟王之死》印刷出版。《亚瑟王之死》是用英文记录的亚瑟王故事的第一本叙事传奇,书中讲述的不仅是亚瑟王的英勇善战,同时也讲述了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以及圆桌骑士在抢夺圣杯( Holy Grail)过程中的自相残杀。《亚瑟王之死》的问世影响了后世的许多作家和作品,其中包括怀特(T.H.White)的《永远的亚瑟王》(The Once and Futher King)以及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的《亚瑟王传奇》(The Idylls of the King)。在西方,《亚瑟王之死》是骑士文学中的经典情节之一,其流行程度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的剧作。当今许多电脑游戏的名称和情节与亚瑟王有关,电影和电视剧常以亚瑟王的故事中所描写的精彩打斗场面,或骑士与贵夫人之间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为经典蓝本,其中包括2004年好莱坞大片《亚瑟王》和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剧《梅林传奇》(Merlin)。

亚瑟王

在亚瑟王之后,不列颠人(凯尔特人)当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亚瑟王这样的伟大英雄,这些原住居民的固有领土从此被入侵的日耳曼部落永久占领。不列颠的新主人(日耳曼人)把原来的主人,尤其是逃往不列颠西部地区的凯尔特人称为“weahlas”,意思是“外国人”或“奴隶”。这个词后来演变成“Welsh”,即威尔士人

盎格鲁-撒克逊人定居不列颠的年代,大约是在中国南北朝时期(420-589)。在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倡导鲜卑族学汉语、穿汉服、改汉姓的同时,作为本民族语言的鲜卑话反被禁止。在公元449年(盎格鲁-撒克逊入侵)前后,汉语言文化已经成为中国其他民族效仿的楷模。当汉语及汉语言文化被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仰视崇拜的时候,古英语才刚刚起步

注:

这七个小王国(the Heptarchy)实际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七个自治区,包括诺桑布里亚(Northumbria,意思是亨伯河The Humber的北边,即“河北”)、莫西亚(Mercia)、东安格利亚(East Anglia)、肯特(Kent)、埃塞克斯(Essex)、苏塞克斯(Sussex)和西撒克逊(Wessex)。莫西亚和东安格利亚的方言合称为莫西亚方言;埃塞克斯、苏塞克斯和威塞克斯(西撒克逊)的方言合称为西撒克逊方言

古英语词汇及其对现代英语的影响

入侵不列颠的这些日耳曼部落(盎格鲁-撒克逊人)信奉多神教,他们的语言多见于口头语言文学,很少有文字记录。但是,这种语言却是现代英语的雏形和基础。现代英语中最常用的前100个词中,有91个来自盎格鲁-撒克逊方言(日耳曼部落方言),有5个源于古诺斯语的单词(they,their,them,call,get),有4个源于古法语-拉丁语的单词(use,number,people,oil)。

最常用的前100个英文单词(“The First 100 Most Commonly Used English Woeds”),表中按使用频率高低排序

为了说明古英语词汇在现代英语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前25个源于古英语的单词约占所有英文印刷版面的1/3;前100个源于古英语的单词约占所有英文书写材料版面的50%;最常用的前300个源于古英语的单词约占所有英文文字版面的65%。强调这样的统计数字,目的在于说明古英语词汇是现代英语词汇的主干部分,因为有人认为英语是一种没有主干部分的日耳曼方言、北欧语言、法语、拉丁语的混合语,是一种古英语基因弱化后的语言。

此外,古英语词在报纸新闻标题中运用较多,例如:在表达abolish(废除), forbid(禁止),reduce(削减),dismiss(解聘,开除),resign(辞职)等意思的时候,文章标题更常用古英语的axe,ban,cut,sack(或fire),go(或quit,但quit是中世纪英语借自法语的单词)。古英语词简洁直白,简明易懂,所占篇幅也少

在现代英语中,一星期中有四天的名称来自盎格鲁-撒克逊方言:星期二(Tiu:战神)、星期三(Woden:主神)、星期四(Thor:雷神)、星期五(Frigg,爱神)。古英语或盎格鲁-萨克逊英语的成分还可以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的地名中寻找到,如:Ipswich、Dulwich,Norwich,Dunwich,Droitwich(古英语中-wich或-wic的意思是“农庄”或“村落”)。

当然,在日耳曼部落入侵不列颠之前,他们就已经接触到了拉丁语,并且借用了一些常见的拉丁单词。日耳曼部落在欧洲大陆时借用的部分拉丁词例举如下:


在入侵不列颠的时候,日耳曼部落所拥有的基本上是口头语言,他们的文字欠发达,用的是如尼文字母,也称为北欧秘符,是一种适合在骨头、木头和岩石等硬质材料上刻画的直线符号。以上的这些拉丁借词是在口耳相传中被后人记录下来的。在日耳曼部落不断侵入不列颠的时候,中国的周兴嗣已完成《千字文》。英语与同时期的汉语语言文化水平相比,无法望其项背。当中国周边地区的人把汉语当做楷模学习的时候,英语语言文字仍然很不完备

注:

古巴比伦人首创星期制。后来,古罗马人用自己信仰的神来命名一周中的7天,他们分别是太阳神日、月亮神日、火星神日、水星神日、木星神日、金星神日和土星神日。到了不列颠,受盎格鲁-撒克逊宗教文化的影响,罗马人一周7天的命名发生变化。太阳神日(Sunday,星期日),月亮神日(Monday,星期一)和土星神日(Saturday,星期六)得以保留,其余4个被盎格鲁-撒克逊人信仰的神取代,即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战神Tiu,主神Woden,雷神Thor和爱神Frigg取代了罗马人的火星Mars,水星Mercury,木星Jupiter,金星V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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