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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散文的自然伦理观

2023-03-29 08:28 作者:e律师 围观:

法律科技的伦理(完结篇),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e律师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李娟散文的自然伦理观1


摘要:21世纪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法律科技应用正在推动司法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法律、规制、技术三者之间交相辉映、相互作用的复杂演进过程成为全球司法改革和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本文以实证方法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三方面探讨法律科技伦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法律科技研究、开发和使用三大伦理规制问题,进而总结出法律科技应遵循的社会价值观、人文价值观和职业伦理价值观。

关键词:法律科技 科技伦理 法律规制

纵观人类技术史,我们经历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每个时代的跨越是因为人类对技术的利用,让我们实现从力量的突破到时空的突破。值得警惕的是,科技进步和技术的发展,使得文化、技术、金融的精英阶层依靠现有的制度和科技的掌握能力、学习能力,就能把社会大众远远地甩在一边,进而导致社会的二极分化。“现代科技是造成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则,每个国家都在运用科学技术增强本国的国力,当强调本国的利益,而不顾及全人类的利益时,矛盾就会呈现出来……在这种技术霸权下,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失去了平等的权利”1。由此莱斯格认为,人类历史上有四种规制社会互动的模式,分别是准则、市场、法律和代码2。因此,我们有必要讨论“代码之治”的伦理价值,即法律科技的价值判断和伦理问题。

一. 科技伦理

学术界在对信息社会的伦理理论研究过程中,开辟了一门新的学科--信息伦理学。20世纪70年代,美国W·曼纳教授发明并使用了“计算机伦理学”,G·M·温伯格在1971年出版《计算机程序编写心理学》,研究了信息技术对社会伦理问题产生的影响。1985年,德国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论文《信息科学的道德问题》;美国学者W·B·特立尔和英国学者R·西蒙在1996年共同发表论文《信息伦理学:第二代》。

2000年,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了论文《21世纪信息社会的伦理挑战》3。国内学者也从不同角度为中国特色的信息伦理学添砖加瓦。比如,沙勇忠等4发表论文《信息伦理论纲》;丛敬军等5发表论文《构建我国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的设想》;王正平6发表《计算机伦理:信息与网络时代的基本道德》;安宝洋7发表论文《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治理研究》;李娟等8发布论文《智能时代信息伦理的困境与治理研究》,等等。但是,21世纪新技术的发展速度远比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任何时代都快,结果是技术和伦理之间的鸿沟正在快速且空前的增大。正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一切的主人,反比一切更是奴隶”。

2022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9(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步入系统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意见指出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科技伦理就其内容而言,主要包括:

一是科学研究的伦理要求,

二是技术创新开发的伦理要求,

三是技术成果使用的伦理要求。意见明确科技伦理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分别是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科技伦理治理的目的是完善科技伦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为科技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引导,为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多重风险提供防范和伦理规制,进而不断推动科技向善和造福人类。

二.法律与科技伦理

从某种层面来说,法律和科学二者所追求的并不重合,需要在法理学视角下,重构法律以及科技问题,在多层次社会实践过程中深化把握科学探究、发现的各类因果关系,明确科学因果关系在法律层面的具体限制,进而深化探究技术对法律的影响,在协调统一过程中全方位、系统化探讨科技以及法律的法理学问题10。有人将技术视为工具,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的辅助手段;也有人将技术视为提升效能、降本增效的措施。但这些都是技术的作用,都没有指出技术的本质是突破人类的能力边界限制,更没有指明法律与科技和伦理之间的相互关系。笔者认为科技伦理法律化的基本路径是保持底线规制、保障公民权利和保护公共利益。下面,我们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三种不同技术属性角度讨论法律与科技之间的伦理问题。

(一)大数据科技伦理

大数据与法律之间的伦理规制主要体现在裁判文书等司法大数据的信息公开(虽然已经做了适当的脱敏处理)是否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侵害问题,以及政府是否存在滥用大数据造成对公民权利侵害的行政规制问题。

大数据对于司法公开而言:一方面,科技的深度应用正逐渐消除限制司法公开的技术障碍,让公众亲见正义的实行过程。科技为司法公开创造了巨大平台,如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工作信息官微发布,公众对司法的网上监督。同时,科技为司法公开拓展深度,在现代科技助力智慧司法建设下,司法的公开不再局限于法庭的公开,而是拓展到司法审判过程和审判后的全方位公开11。

另一方面,科技让司法审判逐渐登上透明舞台,也使司法承受强大压力。公众很可能会变成裁判者,网络科技能让观众快速了解司法案件裁判过程的同时也充斥着各种评论和质疑,使案件的司法裁判演变成大众狂欢。但涉案者的私密信息或被过分挖掘,人民法院发布的掺杂当事人些许信息的文书,很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12。因此,司法大数据与法律之间最重要的伦理规制应该就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这也是公民权利保护的底线。

关于大数据的行政规制问题。国外也有学者提出大数据与法律之间的伦理关注问题,如Costa和Milne使用“被动数据”的概念来分析新冠疫情中的收据收集,认为这种数据收集模式也存在受试者的能动性、自主性和隐私的根本问题。13Dave和Gupta认为在抗击新冠肺炎过程中使用近距离追踪应用程序,尽管这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这一做法可能造成隐私等道德问题,缺乏强制性政策的道德依据。14国内也有学者提出,风险防控、危机管理、算法助推、自动决策等新常态导致自由与安全的张力增强,也使行政裁量权进一步膨胀;

为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有必要在坚守正义底线的同时,探索程序性正当过程的多元化表现形态。在这里,要实现风险分配的社会正义,除了健全依法行政的“保障权利程序”之外,也要加强学习型政府的“反映民意程序”;还应特别重视“技术性正当过程”概念以及网络中立、人工沟通、平台透明等具体构成因素15。因此,在数字社会治理领域,大数据与法律的伦理规制主要体现为行政强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关注前述技术本身具有的研究、开发和使用三大伦理规制问题。

(二)人工智能科技伦理

在人类社会逐步迈向人工智能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很多人工智能与伦理和法律的议题。最近发生了一件似乎很少有人注意到的事情:真正的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到来。今天,作为普通大众的一员,你可以下载 Cruise 应用程序(它看起来就像 Uber 或 Lyft 应用程序)并叫一辆无人驾驶的车辆——没有人在方向盘后面——带你在旧金山的街道从 A 点到 B 点。Cruise 目前仅在夜间(晚上 10 点至凌晨 5:30 之间)提供这些无人驾驶服务,但该公司准备在整个旧金山提供 24/7 全天候服务16。

关于无人驾驶,有学者认为:由于技术上的去中心化,无人驾驶汽车电子化运营导致以人为中心的既有侵权规范体系难以自洽,滋生了诸如不同层级主体之间权责难以厘定、自动履行机制的违约风险等新问题17。也有学者提出,法律应积极应对伴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信息使用规则、算法规制路径、主体观念更新、责任规则体系等方面的变革和挑战18。

因此,人工智能与法律所涉及的伦理范畴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在研发、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应遵循的防范人工智能法律风险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该法律规范应调整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应用产生的法律关系,调整的主体包括人工智能设计者、研发者及使用者,调整的客体包括人工智能产品及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三)区块链科技伦理

面对区块链技术的伦理问题,一要拟定解决方案,二要建立伦理框架。从决策者的角度建立区块链技术的伦理框架能够指导人们的行为。该伦理框架分为四个部分,它们环环相扣,每个部分都有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一部分为判断区块链技术是否适合决策者使用;第二部分为定义决策者的行为;第三部分为伦理原则选择,包括伦理原则综合考虑与个人道德标准选择;第四部分为评估结果,包含是否满足伦理原则与是否达到预期目标19。

区块链的固有机能兼有两面性,但技术的背后是人,故其信任机制仍存在异化可能,应防范其技术变异与非法应用的可能。因此,以去中心化和共识机制为核心特征的区块链技术同样存在伦理危机,如1949年美国学者富勒设计的洞穴奇案(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20,在50年之后的1999年《哈佛法律评论》所发表的六篇新判词一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一永恒的难题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如洞穴内的五位当事人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达成求生共识和相关交易,但仍然无法解决法律与人性、道德与公平、技术与伦理之间的关系,以全民公决方式“去中心化”的公平公正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对于此案的裁判一样无解,除非未来的人类不需要裁判。

三.法律科技伦理

以人为本是目的,法律科技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法律服务的本质是人的价值体现。鉴于法律科技具有技术和法律双重属性,对其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和算法影响评价等是作为科技属性的伦理考量;而对法律科技的技术应用能否现实地解释现行法律以及是否会逐步发展成为新兴的权利,则是对其法律属性的伦理考量。

2021年3月和4月,LSB分别发布了《重塑法律服务:全行业战略》(Reshaping Legal Services:A Sector-wide Strategy)和《打破平衡:法律服务监管如何促进负责任的技术创新》(Striking the Balance:How Legal Service Regulation Can Foster Responsible Techonological Innovation),都提出了发展法律科技以保障法律对全社会的支撑能力与时俱进。LSB和SRA均认为,使用获得公众信任的技术是开放法律服务和提供更好服务的关键推动因素。

未来,法律科技对法的界定将实现三个认知转变,即从行为中心论向沟通中心论转变,从国家中心论向社会中心论转变,从规则中心论向代码中心论转变。当新的法范畴得到界定,似乎问题并非在于“法”的消亡,而是法的范式移转。“如果说 19 世纪中期是准则威胁着自由,在 20 世纪初期是国家强权威胁着自由,在 20 世纪中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是市场威胁着自由,那么在21 世纪,另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规制者——代码,威胁着自由。”21这也正是我们提出法律科技伦理假说并试图论证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初衷。

四.总结

综上,法律科技需要解决法律科技应用的社会可接受度,对法律科技如何进行监管及监管程度,对法律科技研发和设计者如何进行原则性规制,对法律从业者作为法律科技使用者的职业伦理规制,等等。其次,法律科技所促进和捍卫的人文价值应当包括生命、健康、安全、知识、机会、能力、民主、幸福、和平与自由。最后,法律科技伦理应遵循德法兼修的法律职业伦理价值观。

技术的本质是突破人类的能力边界限制,但法律科技最终应由人类决策!

参考文献

1.黎四奇:《数据科技伦理法律化问题探究》[J].中国学,2022(04):114-134。

2.[美]劳伦斯·莱格斯:《代码2.0:网络空间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刘淑琴,温伟胜:《浅析大数据信息技术对伦理的挑战》,数字技术与应用,第39卷第11期,2021年11月。

4.沙勇忠,王怀诗:《信息伦理论纲》[J].情报科学,1998(6):492-497.

5.丛敬军,赵青春:《构建我国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的设想》[J].情报资料工作,2002(2):18-20+9。

6.王正平:《计算机伦理:信息与网络时代的基本道德》[J].道德与文明,2001(1):36-39。

7.安宝洋:《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治理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5(5):641-646。

8.李娟,李卓:《智能时代信息伦理的困境与治理研究》[J].情报科学,2019(12):118-122+133。

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22-03/20/content_5680105.htm,2023年1月18日访问。

10.于鸿:《浅谈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J].法制与社会,2020(04):1-2。

11.左卫民:《反思庭审直播——以司法公开为视角》,载《政治与法律》2020 年第 9 期。

12.杨金晶、覃慧、何海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中国实践—进展、问题与完善》,载《中国法律评论》2019 年第6 期。

13.See Alessia Costa, Richard Milne. (2022). Understanding ‘Passivity’ in Digital Health through Imaginaries and Experiences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ntact Tracing Apps. Big Data & Society, 9.

14.See Riya Dave, Rashmi Gupta. (2020). Mandating the Use of Proximity Tracking Apps During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Ethical Justifications. Frontiers in medicine, 7, 590265.

15.季卫东:《探讨数字时代法律程序的意义—聚焦风险防控行政的算法独裁与程序公正》,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3年第1期。

16.《10 AI Predictions For 2023》,rob toews,2022年12月20日,载自福布斯官网,原文链接:https://www.forbes.com/sites/robtoews/2022/12/20/10-ai-predictions-for-2023/?sh=591890fffab7。

17.张志坚,曾晓梅:《无人驾驶汽车电子化运营:优势、法律风险与规制》,载《行政管理改革》,2022年第1期。

18.周佑勇:《论智能时代的技术逻辑与法律变革》,载《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67。

19.李伟:《基于决策者视角的区块链技术伦理框架构建研究》,载《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03期。

20.[美]朗·富勒(Lon L,Fuller)等著,高凌云,王文心编译:《再审洞穴奇案》,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11。

21.[美]劳伦斯·莱格斯:《代码2.0:网络空间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转自公号: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

作者:汪政

【作者简介】


汪 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院长

李娟散文的自然伦理观2

这些年,生态文学发展势头很猛,相关题材也很多,许多人都来对生态文学进行定义、命名、概括、归纳和阐述,他们各有各的主张和论述。生态文学并非行业意义上的文学。按我的理解,生态文学是以自觉的生态意识,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学,强调人的责任、担当和使命。生态文学关注的不是自然本身,也不是自然背景中的人,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生态文学是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万物的关系学

生态文学与自然文学几乎就是同义词,但不能说自然文学就是生态文学。生态文学的产生大约在1866年之后,它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而自然文学更久远一些,是一种把自然作为书写对象的作品。生态文学与自然文学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看作品中是否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唐代的诗僧寒山是中国的自然文学有代表性的人物。“人问寒山道,寒山路不通。夏天冰未释,日出雾朦胧。”多美的意境啊,但诗句中对自然的描绘应该归于自然文学,而不是生态文学,因为里面没有生态自觉。

如果说“文学就是人学”,那么生态文学是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万物的关系学,所以生态文学所描述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怎样的,更重要的是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蕴含了一定前瞻性和美学的内容。生态文学是追求美的文学,这种美是人和自然共生、共融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屠格涅夫和普里什文的作品还不能算是生态文学,只能说是描绘自然的文学。因为在他们的作品中,人还是处在中心的位置,大自然不过是背景。

生态文学是随着生态问题不断出现而产生的一个文学门类,带有强烈的忧患意识,甚至具有唤起人类警醒的意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生态问题日益严峻,甚至危及人的生存的背景下,中国涌现出了一批生态文学作品,状如井喷:徐刚的《伐木者,醒来》、沙青的《倾斜的北京城》、陈桂棣的《淮河的警告》、郭雪波的《沙狐》、乌热尔图的《七叉犄角公鹿》、姜戎的《狼图腾》等。

如今,绿色发展成为了时代的主题。何谓绿色发展?绿色发展就是以效率、和谐、可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绿色发展对任性的、蛮横的发展说不,对掠夺性的、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的发展说不。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国家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湿地保护工程、蓝天保卫工程、江河治理工程、以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重大项目,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生态状况。

“文脉与国脉相牵,文运与国运相连”。回眸和梳理新时代文学创作情况,我们欣喜地看到,此间,生态文学日渐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学现象,创作愈加活跃和兴盛,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作品和代表性的作家,如:梁衡《树梢上的中国》、何建明《那山,那水》、韩少功《山南水北》、徐刚《大森林》《守望家园》《地球传》、李青松《穿山甲》《把自然还给自然》《塞罕坝时间》、刘醒龙《上上长江》、阿来《三只虫草》、李娟《遥远的向日葵地》、李成才《影响世界的中国植物》、王樵夫《纵马草原》、李乐明《这般花花草草有人恋》、舒志刚《野马风云》等。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记录了这个绿色发展的时代,呈现了人与自然一种新的关系,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

生态文学不把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判断的终极尺度

生态文学所持的生态整体观——大地完整性——即不把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中心,不把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判断的终极尺度,这并不意味生态文学蔑视或反人类。恰恰相反,生态的整体利益是人类的根本利益和最高价值。人类只有放弃或者矫正一些糟糕的行为,不把自己作为自然的主宰,才有可能逐渐远离生态危机。

生态文学主张,人应当过一种从容不迫的生活,同时去感受生命的教诲,在简约中体味生活的意义。生态文学与穷奢极欲逆向而驰,它从生态问题中来,到人的灵魂里去。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抗争与征服,而是一种融入与回归,应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使命和责任。文学,是人学。而生态文学,则是生命万物之关系学。

生态文学不图热闹,远离喧嚣,也无意追逐物质层面的繁盛,它注重的是生命内在的丰沛和高贵。生态文学提醒我们,永远不要为了目的而忘了初衷,要适当慢下来,稳下来,要时常回头看看来处,要时常想想我们为什么出发。虽然生态文学不能直接改变生态状况,但改变人们的思维和观念,甚至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则是完全可能的。

近些年,生态文学之所以呈现蓬勃的生长态势,与主流媒体和相关刊物及网站的助推密不可分。《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光明日报》“光明文化周末”作品版、《文艺报》副刊、《中国环境报》副刊、“学习强国”、“中国作家网”,以及《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北京文学》《大地文学》《中国校园文学》《广西文学》《绿叶》《黄河》《草原》《散文百家》《北极光》《百柳》《牡丹》等刊物,不吝版面倾力推出“生态文学”主题的作品,为繁荣生态文学创作起到了强力助推作用。需要特别提及的是《人民文学》杂志社在2019年岁末,专门编辑了一本“生态文学增刊”,汇集了刘醒龙、阿来、王必胜、冯艺、黄国辉、俞胜、牛余和、沈念、马淑敏等30余位作家的生态文学作品。如今,关注生态文学的作家越来越多,如陆梅、杨海蒂、周晓枫、鹤蜚、吴颖丽、刘慧娟、冻凤秋、刘慧春、叶浅韵、贾志红、杨瑛、杨亚丽、哈森高娃等均有特色鲜明的生态散文作品,经常见诸于报刊或微信公号。

同生态文学创作相比,生态文学理论研究和翻译评介更为绚丽多姿。首都经贸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对生态文学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程虹、施战军、李炳银、鲁枢元、李朝全、丁晓原、胡颖峰、程相占、刘青汉、朱明东、刘秀娟、王丽梅等或有专著,或有撰述。特别是程虹女士,长期从事美国生态文学的研究和翻译工作,美国生态文学经典名作《醒来的森林》《低吟的荒野》《遥远的房屋》《心灵的慰藉》都是她翻译并介绍到中国来的。她还获得了首届呀诺达生态文学奖。

还有一些学术和理论研究刊物对生态文学研究也给予了特别关注。如:《中国当代文学研究》《当代作家评论》《鄱阳湖学刊》《东吴学术》《环境教育》《创作评谭》等等。各地以生态文学为主题的文学活动异常活跃。深圳市大鹏区、山西省沁源县、浙江省常山县专门建立了生态文学创作基地,组织作家采风创作。广东观音山原本不是什么名山,可是,近年来,通过与《人民文学》杂志社合作,不断推出一期又一期生态文学创作活动,而逐渐闻名遐迩。“生态文学”已经成为观音山的一张文化名片。(祝春蕾 整理)

作者简介:

李青松,生态文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报告文学委员会委员、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评委。长期从事生态文学研究与创作,已出版专著十余部。代表作品有《开国林垦部长》《哈拉哈河》《穿山甲》《万物笔记》《猕猴桃传奇》《粒粒饱满》《遥远的虎啸》《一种精神》《茶油时代》《大地伦理》《薇甘菊:外来物种入侵中国》等。曾获新中国六十年全国优秀中短篇报告文学奖、徐迟报告文学奖、北京文学奖、呀诺达生态文学奖。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李娟散文的自然伦理观3

在遥远的阿勒泰地区,千百年来一直生活着一群与自然相伴而生,随着四季的变幻不断地转场的牧民。阿勒泰位于新疆北部,因为特殊的民俗、壮丽的自然风景被人熟知,但是现当代文学着笔点大多是走马观花式的,有着厚重文化积淀的哈萨克牧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依然充满了神秘感。

李娟在《羊道》中既从容又淡定地如实记录了这些被时光逐渐改变的生活,让我们看到了隐藏在深山里面的故事,掀开了世界上最后一支纯正游牧民族生活的一角。

因此,本文将从非虚构的角度讲述李娟笔下的《羊道》,以及生活在阿勒泰地区的哈萨克民族。


一、李娟亲历牧民的生活,非虚构地书写哈萨克族人的生活状态

李娟从小和外婆在四川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回到新疆,和母亲辗转于阿勒泰地区,以杂货铺和做裁缝为生,随后她在阿勒泰工作了五年。“生活在阿勒泰地区的汉族人”这是一直贴在李娟身上的标签,作为汉族人,却常年生活在阿勒泰地区,两种不同文化的冲击让李娟的散文叙述角度与众不同,既是一个忠实的记录者,又是一个冷静的评论者。

2010年《人民文学》启动了“人民大地”非虚构性写作计划,要求作家离开办公室,回到真正的生活中去,让文字记录世界上某个角落另外一群人的悲欢。李娟就随着哈萨克牧民扎克拜妈妈一家从春牧场一路辗转迁徙到深山夏牧场,取材于这段真实的经历写就了《羊道》。当时涌现出很多优秀的作品,如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刘亮程的《飞机配件门市部》等。


“非虚构文学”最早由美国作家杜鲁门·卡波特自创,他的小说《冷血》取材于当地真实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因其写作视角区别于新闻报道和普通小说,因此有了“非虚构文学”一词,一直沿用至今。

“非虚构写作主要是指材料,即进入写作程序的材料来源于社会生活或历史文件中已有的人物和事件,与虚构文学写作材料来源于幻想、创作、无中生有相比,非虚构文学的材料有着自足性。”

所以学术界出现了很多从文化角度研究李娟的文章,写作主体对生活的在场参与,再进行创作,一日三餐,一年四季,生活细节的再现是对新疆文学宏大叙事的一个补充,使得作品本身带有奇异的感染力,遥远的异域文化轻易引起普通人的共鸣。


二、李娟在转场中的“在场”,从参与者和旁观者的角度看哈萨克牧民的生活

“‘作家在场’使作家由幕后转到台前,而重要的是,它倡导的理念使作家们开始有意识地拓展自己的生活疆界,以不同的身份介入不同的生活,并使他们主动参与和介入的这种生活成为他们文学生涯及个人人生的有机组成部分。”

贯穿整个《羊道》的,是李娟本身的生活和生活过程中最直观的感受,她作为一个牧民家庭中的一员去参与转场,然后把这种生活用散文的语言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同时,作为一个外来者,她小心翼翼,希望不因自身的到来改变牧民原有的生活方式。


(1)参与者的角度:李娟克制自我,顺从哈萨克族原生态的生活方式

“我深深地克制自我,顺从扎克拜妈妈家既有的生活秩序,蹑手蹑脚地生活于其间,不敢有所惊动,甚至不敢轻易地拍取一张照片。希望能借此被接受,被喜爱,并为我袒露事实。”

李娟的参与是沉浸式的,与走马观花的游客不同,她随着扎克拜妈妈从吉尔阿特转场到吾塞,离开冬库尔的时候,妈妈曾劝李娟和阿依奴儿一起留下,因为剩下的牧道太过漫长又艰险,李娟还是随他们走完了春夏秋冬,就像她所说小心翼翼的参与其中,只是因为想成为家庭中的一员,让牧民的生活坦荡荡地展现在她的面前。

虽然是体验生活,但李娟直接参与劳动,拾牛粪,去山谷背冰,生火、一天烧十遍茶,给骆驼脱毛,拾掇羊群。对于李娟而言,除了汉族身份,荒野中的每一颗石头都和她有关,她和普通的牧民并没有什么差别。



“太阳虽明亮却毫无温度。脸上像被人揍了一顿似的僵硬,表情僵硬,手指僵硬,双肩僵硬,膝盖僵硬,脚踝僵硬。已经连续骑了七八个钟头的马,感觉浑身都脆了,往地上轻轻一磕就会粉身碎骨。但又不敢随意动弹,稍微踩着马镫子在马鞍上起一下身,都会觉得寒冷立刻逮着空子,迅速袭来,扑在浑身仅存的一小团温暖上。”

从吉尔阿特迁往塔门尔图,再到可可仙灵,每一次搬家途中不是寒流就是大雨。李娟的立足点是骆驼的背上,没有任何一种描述有自身的感受这种穿透力,对冷的感知,时间的漫长,让人的疲惫跃然纸上。非虚构写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参与,遵从本能书写,从身体、心灵的感受落笔。


(2)旁观者的角度:作为一个两栖式作者,受汉文化和游牧民族文化熏陶,李娟跳出两者的桎梏,从更高维度思考生命的主题

在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牧场,哈萨克人习惯了生命的来与去,他们对痛苦的忍耐超乎了普通人的认知。当人们进入城市,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福音,最容易产生的是居高临下的同情与怜悯。

艰苦的生存环境,无止境的劳作让每个牧民身上都或多或少带有病痛,卡西的耳朵里面灌满了脓水,大家都不以为然,反正已经聋了。扎克拜妈妈的胃病、斯马胡力的鼻炎,反正不影响生活,就随他了,痛的时候胡乱吃吃药。


李娟带着哈萨克族朋友去看病,医生让孩子留下来住院观察,朋友脱口而出:“羊还没过河!”那个医生激动地说:“一条命还不如一群羊!愚昧!”这个医生也是个哈萨克族,但是她已经过着完全城市化了的生活,就像扎克拜妈妈的女儿阿娜尔罕,脱离了羊群,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愤怒地指责这些靠天吃饭的牧民,永远不能理解他们的焦灼。

“她是善良的,但她的善良已经太遥远了。”

李娟一半是城市人,同时她又过着牧民的生活,和离开了草原的女儿不一样,她既有着旁观者的冷静自持,又有着参与者的感同身受。

李娟笔下的哈萨克牧民人物群像都有一种漫不经心的生活态度,不仅体是衣食住行,也体现在对待生老病死的态度上面,当我们跳出现代社会的思维逻辑,也能更宽容地理解牧民顺其自然的生活理念。


三、以哈萨克牧民的转场为故事原型,运用场景化的描写来展现生态伦理、人和动物的关系

在非虚构写作中,一个写作的策略就是还原事件发生的场景,而不仅仅是通过简单的概括和总结来体现情节的发展,《羊道》虽然长达四十多万字,而且是散文式的写法,但并不让人感觉到乏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还原场景。


(1)场景化的描写牧民的生活细节,讲述哈萨克族人与自然之间互存的生态伦理关系

“卡西先把牛粪堆点燃,烧一会后,把火堆四面扒开,将盛着面团的锡盆放进火堆中间烧烫的空地上,再把四周烧红的牛粪聚拢贴着锡盆,最后在馕饼上盖一块皱皱巴巴的破铁皮——那是家里每天扫过地后用来铲垃圾的简易簸箕……这回她连磕都没磕一下。”

卡西烤馕的画面简直让读者心惊胆战,不仅是她的疑问,我们更是腹诽:这真的能吃吗?装面团的容器既装过牛粪又铲过垃圾,但是当你环顾这毡房外的世界,除了碎石、尘土、青草,一无所有,没有乱七八糟的塑料,没有防腐剂,没有添加剂,所有的都是自然的味道,又有什么肮脏的东西呢?

李娟通过描写做食物的场景,展现这片牧场的纯天然,还没有受到太多工业化的影响,旷野、河流、山峦都保持着千百年前的状态,彷佛是一个世外桃源。


“傍晚时分,我和妈妈走遍小山四周,将这段时间产生的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堆在一起焚烧,玻璃瓶之类烧不掉的东西就挖坑深埋。”

这是每个牧人都会做的事情,对于他们而言,家不单纯是毡房里面的空间,这广袤的大地都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家。不管是烤馕还是清扫垃圾,甚至牧民的转场都是为了维护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微妙的关系。

(2)人与动物的场景贯穿全书,展现互相伴随之关系

“当时那马一动也不动,死了一样,侧着脸,一只眼睛整个儿淹没在泥浆中。两个男人拼命拉啊拉啊,就在我觉得毫无进展的时候,突然绷紧的绳子一松,它明显被扯着挪了一下。斯马胡力赶紧后跳躲闪。那马猛地往侧方陷落,整个身体全部扎进泥水中。本能令它做出最后的挣扎,它的后腿一脱离结实的泥浆就开始没命地又踢又蹬,仰着脖子,努力想把头伸出水面,但很快连脖子带头整个沉没进水面之下。

我尖叫起来,面对这幅情景连连后退。

但大家大笑起来,说:‘松了!松了!’阿依横别克更加卖力地抽打自己的坐骑,牛皮绳绷得紧紧的。”

李娟将自己对动物无用的同情和哈萨克族人进行对比,哈萨克族人见惯了生死,也看淡了生死,从来不把感情浪费在已经没办法改变的事情上面,他们既尊重生命,又坦然面对所有的离别与死亡。

当李娟和卡西遇到深陷在沼泽地里的母马时,李娟紧张又难过,她不停地问这问那,生怕那马死掉。而赶来救马的斯马胡力和阿依横别克一边打打闹闹,一边拖他上岸,从头到尾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淡定又从容,但却竭尽全力。

牧人和羊之间,难道只有生存的互利关系吗?不是的,他们还是互为见证者。从最寒冷的冬天到最温暖喜悦的春日,最艰辛的一些跋涉和最愉快的一次驻停,他们都共同紧密地经历。谈起故乡、童年与爱情的时候,似乎只有一只羊才能与那人分享这个话题。只有羊才能得知他的一切,只有羊才能真正地理解他。


在哈萨克族的社会中,分与和常与牛羊的数量有关。以农牧为主的生活方式常常需要大量的人口,像西藏很多地方的一妻多夫婚姻制度,就是因为艰苦生存环境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了维护生产资料的统一和家庭结构的稳定而产生。

哈萨克族一般都是三代同堂,而随着牛羊的增加,为了牧场的可持续发展,孩子们会慢慢地从大家庭里面分出来,驻地、牧场,甚至牧道都是分配的对象。哈萨克族的生活和动物分不开。

牧人依靠牛羊生存,不仅是与动物的关系,他们更深谙在自然中生存的道理。李娟的目光关注到他们的克制与隐忍,为每一次的跋涉找出了最好的注解。

四、用细节展示真实生活,克制作者自我评判的欲望

非虚构写作让细节的描写“达到了不同寻常程度的心理深度”,正是这种细到极致的描写,让读者能跨越时间和空间,公允地做出自己的评价。

我曾见过最动人的情景是:一只红色彩漆摇篮里躺卧着一个婴儿和一只羊羔。揭开摇篮上盖着的毯子,两颗小脑袋并排着一起探了出来。

大概是艰苦和简单的生活环境让哈萨克族人的民风格外淳朴,人和动物的生命等值,女主人会为远道而来的驼队准备酸奶,遇到需要的人随时都可以提供帮助,甚至有谚语“毡房里面的一半财产都属于客人”,宰羊待客。

“客人们总是一顶毡房一顶毡房地挨个串门子,认不认识都会掀起门帘往里瞅一下。瞅到有人在的话,就径直走进来一脚踩上花毡坐着了。”

这是日渐冷漠的城市人最羡慕的熟人社会的温情,就像李娟在《我的阿勒泰》里面写到他们在忙乱中丢失了一条裤子,被冤枉的那个男孩连夜跑了十几里的山路来解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李娟完整的还原了这种田园牧歌式的生活。


五、李娟内心的独白,对人类生活方式的思考

“非虚构写作追求‘个人化的真实’,即通过个人的深入考察,表现个人看到和体验到的真实。它不回避个人的感受,承认写作的主观化视角。”

在寂静的牧场,人就像孤舟,除了牛羊,孤独如影随形,但是人声鼎沸的拖依上面,李娟也依然是孤独的。 她记录云,记录山,记录路,记录普通的清晨,如果说这种孤独是文化人的顾影自怜,是李娟汉人身份在哈萨克驻地的无所依凭,那么哈萨克族人的孤独就是与世隔绝生活的本身,除了忙碌的生活本身,能分享他们一生的也只有羊。

从南面的荒野沙漠到北方的森林草原,绵延千里的跋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平均一个礼拜搬一次家,几乎得不到片刻停歇……据说这是全世界最后一支真正意义上的游牧民族。真想知道,到底为着什么,全世界只剩他们坚持到了如今……但又怎么能说这样的生活动荡,这样的生活没有根呢?它明明比世上任何一种生存方式都更为深入大地。又怎么能说它脆弱?它依从自然的呼吸韵律而起伏自己的胸膛,它所凭恃的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力量……

城市和游牧两种相对立的生活让很多人无所适从,难以找到平衡。因为哈桑克族的习俗,长子长女都会被赠送给爷爷奶奶,苏乎拉因此从城市里来到牧区,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向往外面的生活,在牧区,苏乎拉是典型的“坏孩子”,有很多男朋友,偷拿家里的钱去外面学电脑,最后又回到了这片草原。


“昨夜我的外套不知何时掉到地上,先被露气打湿,又被结结实实冻在满是冰霜的草地上,使了好大劲儿才将它从地上扯脱。”

离开冬库尔的时候,李娟他们与保拉提同行,这是一段更为艰难的路,保拉提的媳妇还带着未满月的孩子,漫长的旅途,沁骨的寒冷,正是李娟对衣服细节的描写才让人感同身受。

保拉提的媳妇从小生活在汉族村,从定居的生活走向游牧,生活方式的巨变常常让人难以接受,对于李娟,再痛苦的日子都是暂时的,随时可以转身走人,但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对生活妥协,只能沿着这条路一步步的走下去,忍受着疾病和痛苦。

不停地转场,只要活着永远没有停下来的日子,老人去世,身边的年轻人越来越少,离开的人越来越多,剩下的人独自面对这无涯的荒野,又怎么能不萌生退意呢?


逐水草而居的生活的确是艰辛的,可这世上真的会有更好一些的生活吗?真的会有轻易就能获得的幸福吗?连加依娜那样的小孩都知道,面对辛苦、疼痛、饥饿、寒冷、疲惫……种种生存的痛苦,不能绕过,只能“忍受”,只能“坚持”。

现代文明席卷了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没有一块土地得以幸免,生活在城市里的我们在感叹游牧文明的衰落,遗憾于另一种生存方式的消失,但对于不停地跋涉迁徙的人来说,未免过于残忍,在荒蛮的野外,他们的每一次启程都是冲着希望,冲着更好、更舒适的生活。很难说清,作为草原的主人,他们逐渐离开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是幸还是不幸?

世界上的真的有轻而易举的生活吗?城市里的生活也好,牧场的生活也罢,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痛苦,但是牧民最强大的地方在于“忍受生活”,听起来有些消极,其实是勇敢的行为。“在牧人的坚持面前,无论什么样的痛苦都会被消融。”


写在最后

羊道,是哈萨克牧民生命中必经的道路,是大自然给他们安排的艰辛壮阔的迁徙之路。他们盛装跋涉在祖先的道路上,完成自己的一生,青春、衰老、贫穷、爱情……

王安忆曾经在研讨会上问李娟:“写了十来年阿勒泰乡村旮旯里的琐碎生活和纯粹自然之后,今后怎么写?”

“从土里长出过荣光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李娟的文字生长在阿勒泰,正因为对阿勒泰的依赖,她的文字才在这里生了根,就像植物一样,汲取着土地的养分,同时又反哺着这片土地。

到目前为止,李娟所有的写作都是围绕自己的生活。对于哈萨克的牧民来说,他们的家在荒野,在骆驼的背上,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行走在祖先的脚印上面,并沉默地面对着所有的苦难;对于李娟而言,她的一辈子也游走在阿勒泰的羊道上面。他们的一辈子都在走一条路,不管这条路在他人的眼里,是荣光,还是崎岖,总要隆重地度过。在漫长寂静的人生之路上,遇见冬天,遇见荒漠,总是需要更多的勇气去忍耐,去承受。


参考文献:

郑亮,毕瑞. 转场中的“在场”:李娟“非虚构”写作中民俗文化的呈现——以《羊道》系列散文为例

张文东.“非虚构”写作:新的文学可能性——从《人民文学》的非虚构说起

何杭娟.《多重文化身份视角下的李娟散文创作研究》

李娟.《羊道三部曲:春牧场+前山夏牧场+深山夏牧场》

李娟.《我的阿勒泰》


图片部分来自网络,部分来自摄影师康剑老师,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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