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晶羽文学网

微信
手机版

安全溺水观后感(溺水安全教育观后感)

2022-08-22 19:53 作者:赤咤丰耘 围观:

参加“暑假防溺水教育”班会有感,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赤咤丰耘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安全溺水观后感(溺水安全教育观后感)1

为期10天的“三下乡”活动,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日子,让我过得十分充实。在放假之前,每次放假回家,一躺就是一整天,在“三下乡”这段日子里,我们每天都会安排的满满的,每天都有新的任务,每天都过得分外充实。我们此次三下乡的主题是调查当地农产品与乡村志愿服务,通过这次下乡活动,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到农村缺少的是教育与信息。我们的任务内容有为中学生放假前进行防溺水教育,带领他们对溺水有更加具体的认知,让他们更加珍惜生命的可贵。和同学们的接触过程中,我从他们的眼神里读懂了什么是天真,纯净。他们的世界真的很单纯,跟他们接触好像就身处五彩缤纷的泡泡中。带领他们学习,玩耍,成为他们的临时教师,是值得我们骄傲很久的事,这也是我们第一次拥有老师这个身份,有期待,也有紧张,为了更好的带领同学们学习,不在课堂上出现差错,我们都会在课前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即便如此,课堂上还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小差错,这也让我们理解了老师的不容易。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次经历让我收获了很多,对我以后的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我认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必须要有很好的实践能力。三下乡为的是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当今社会,投入其中,去感悟社会。为期10天的实践活动,也落下帷幕,从最初的好奇到最后的不舍,真的收获了很多,感悟了很多。无论哪一方面,都让我们学到了学校里所没有的东西,教会了我们很多道理,也让我们成长了许多。

安全溺水观后感(溺水安全教育观后感)2

安全教育观后感

昨天晚上,我跟妈妈一块,打开手机,听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学生寒假安全讲座,里面的老师讲得非常生动,听完让我感触颇深。

在这堂讲座上,老师通过一些非常生动的视频和图片,讲述了我们可能在寒假中遇到的各种安全风险。我自己也做了笔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在寒假期间,尤其现在是新冠病毒传播的高风险时段,我们更不能去人群密集的地方,要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手,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好自身安全。

2、我们还要多注意身边的一些小事,以小见微,要有居安思危的想法。

我亲身经历过一件事情,让我记忆犹新。一个小朋友在院子里面骑平衡车,没有带头盔,直接摔倒,把头给磕了。这件事情让我认识到,我们一定要有交通安全意识,不能自己一个人在马路边上进行玩耍、踢球等活动,外出骑行,一定要带好安全头盔,以免发生各种危险。

3、寒假,很多同学会回到老家过年,但是也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能在河面上溜冰玩耍,防止溺水,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而且,我们还要避免跟陌生人接触,以免发生被拐的危险。

4、当我们独自在家时,也要注意安全用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不能一个人在家使用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火灾。尽可能地在家吃自己做的食物,因为讲座里面老师也提到了食品安全,也是学生们需要注意的地方。

5、我们还要注意用眼安全。这个安全讲座里面,把长时间看手机、电视、电脑等电子物品也归纳到了安全知识里面。通过这个讲座,我意识到保护眼睛也是人身安全的一部分。如果我们长时间的玩网络游戏,看电视,会沉迷在里面,影响学习,也会产生依赖性,也会得近视,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都不好。

以上就是我听这个讲座后,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总结出的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潜在危险。

因此,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一定要听父母的话,少去人多密集的地方,也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少接触电子产品,多看书,好好做好复习,认真做功课,和家人们过一个祥和美满的幸福新年。

安全溺水观后感(溺水安全教育观后感)3

作者:王石川

据报道,5月29日下午14时左右,湖北省江陵县实验中学5名七年级学生到长江水域铁牛矶段游泳,误入深水区被急流冲走,相关部门沿江面及江岸开展搜救。目前,这5名学生仍下落不明。

这5名被急流冲走的学生令人揪心,惟愿奇迹发生,他们都能平安。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人们关注青少年溺水事故。

4月3日,山东聊城阳谷县两名男孩溺水而亡;4月20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3名儿童落水身亡;5月22日,河北廊坊固安县两名男孩到涿州市境内白沟河东岸游玩,溺水身亡……据统计,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近年来,为防范溺水事故,有关部门年年发通知,比如教育部去年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抓住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可是,为何各地仍频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须知,防范青少年溺水,不能光靠通知,得引入法治思维。新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去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显然,孩子溺亡,家长有责,家长须担责。家长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不在身边,他们一旦缺乏有效有力监督,往往会出现恶性事件。父母在外打工,无法守护孩子,这是实情,但该尽的法律责任不能虚置。当地政府部门不能袖手旁观,未成年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不能当甩手掌柜。

青少年性喜玩水,在好奇心驱使下甚至跑到危险水域,令人担忧。对此,如何破解?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紧盯重点危险水域,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及时对辖区内易发溺水事故的重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要紧盯重点学生群体,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这一要求很有针对性。对危险水域要设置红线,防止未成年人轻易涉足。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学校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揆诸媒体报道,很少见到一些学校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抑或即便成立了,也是形同虚设。防溺水“联防小组”要成立,还要发挥作用,不能成为摆设。

防范青少年溺水,既要堵,也要疏。既然青少年对玩水有天生的喜好,能否因地制宜设立游泳池?特别是一些条件较差的农村,更应该设置公益性的泳池,免费向青少年开放。建造简易而实用的游泳池,成本不高,但能极大满足青少年的游泳需要,何乐而不为?

防范青少年溺水,其实并无捷径可走。葆有法治思维,以问题为导向,一点一滴解决问题,尽全力消除隐患,将溺水事件降到最低,这是对生命负责,也是对青少年的未来负责。(王石川)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