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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事感的小说名字

2022-10-27 15:47 作者:四海八荒读书人 围观:

5本无敌幕后先知类小说,剧情精彩脑洞大开,本本教科书级存在,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四海八荒读书人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故事感的小说名字1

各位看官们,大家好。又到了日常推荐精彩小说的时刻了,笔者每天都会为大家整理出一些有趣的小说分享给大家,可以让书迷们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符合自己口味的网文。那么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5本无敌幕后先知类小说,喜欢的话记得关注收藏哦。

1.《在美漫当心灵导师的日子》——作者:遇牧烧绳

美漫同人,主角在漫威和dc世界来回穿越的故事。主角不停追求超能力,让自己越来越强,这样至少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读者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虽然按美漫价值观,这种主角只能当反派大BOSS。主角在美漫世界中扮演一个很厉害的心理医生,通过和超级英雄的聊天获得对方弱化版的超能力,依靠熟知原剧情和设定周旋于各个超级英雄之间,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心理咨询。优点是主角一直扮演着一个强大神秘可靠的角色,缺点就是剧情缓慢平淡,漫威世界还好点。连载中,字数240万。

2.《一万种清除玩家的方法》——作者:棉衣卫

设定类似《超神机械师》,主角穿越到游戏里,然后发现自己的世界开始出现玩家,为了不让自己在即将因玩家变得混乱的世界中没有自保能力,主角选择靠系统先一步祸害世界。主角性格也跟上一本差不多,脑回路清奇,比如主角的一个系统奖励是银子,主角一开始觉得没什么用,结果发现提现可以指定位置,第一反应:钱多了可以放出来砸人。虽然有第四天灾文的通病,但本文的玩家个人感觉相对来说还好,虽然免不了被主角利用去做事,但骚操作还挺多的。连载中,字数134万。

3.《这游戏也太真实了》——作者:晨星LL

末世召唤玩家流。主角穿越到异世,获得前任穿越者的遗产系统,可以通过召唤玩家从零开始建设避难所。打工人嘛,从穿越前的聊天群熟人开始下手,从四个到六个再到三十个,基地雏形已基本完成,开始接触并且与变种人战斗,并且带回名受伤的女佣兵。作为第四天灾文,玩家游玩的细节总是经不起推敲。但只要先认同了这游戏的真实性有吸引力,能够吸引非官方、有能力的各类高玩来搬砖作为前提公理,后续的发展推演是合理的。小说文风偏轻松搞笑。连载中,字数320万。

4.《我就是神!》——作者:历史里吹吹风

堪称创世流/幕后流教科书一样的存在,完美展示了如何在主角不出场的情况下,时时刻刻突出主角存在感,让主角装逼。故事中宿命的轮回更是赋予主角一种执掌时光和命运的宏伟感,每章末尾的《希因赛史诗》更是有一种沧海横流白云苍狗的史诗感。优于较为青涩的前几部作品。主角是神,是与整个世界平行的存在,只能通过锚点与世界产生联系,并以此创造了生命以及种族,由此书写了文明的史诗。连载中,字数279万。

5.《时空之头号玩家》——作者:风上忍

无限流后宫文,杀伐果断,推人不墨迹,而且照顾了剧情人物的好感度事件,不算无脑推。无数的幻想世界和地球结合在一起。人类进入其中获得力量,道具,血统等等。主角重生归来。获得了亚人血统。 然后进入一个个异世界冒险的故事。这些异世界县人电影,游戏等经过了地球意志的魔改。比如说异能的学院默示录。杀戮之林中小屋等等。这本书剧情精彩,脑洞大开,情节设置出人意料,作者大大的文字功力也是的确深厚,描写恰到好处。连载中,字数266万。

以上5本无敌幕后先知类小说,剧情精彩脑洞大开,本本教科书级存在。如果你有喜欢的网络小说,欢迎评论留言。觉得推荐的不错,请点赞,收藏,转发一下,谢谢大家!

有故事感的小说名字2


01

张爱玲喜欢看小报,喜欢看通俗小说,她也以“小市民”自居。这都在说,写作的人,其实都是普通人,有普通人的诉求,而且对自己有这样的诉求也不必藏掖着,更不必粉饰。张爱玲能写出那样不凡的文字,其实在于她先存了个凡俗的姿态,她先把自己当人,才能把她笔下的人当人。


张爱玲在一次茶会中说“我一直从小就是小报的忠实读者,它有非常浓厚的生活情趣,可以代表我们这里的都市文明。还有一个特点:不论它写什么,写出来都是一样的,因为写的是它自己。总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作者的面目,而小报的作者绝对不是一些孤僻的,做梦的人……所以我看小报的同时也是觉得有研究的价值的。我那里每天可以看到两份小报,同时我们公寓里开电梯的每天也要买一份,我们总是交换来看。有时候漏了几天没送来,就耐不住要跑到报摊上去翻翻……”

可见对小报的喜欢,不仅仅是张爱玲,它有着相当广泛的读者,它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仿佛少了小报,就缺了点滋味儿。书籍可以放着看,小报是要追着看的,就像追着听人家讲的没讲完的里弄琐事,又真实,又生动,是凭想象力想不到的。张爱玲喜欢那种有着浓厚生活底子的琐事,更喜欢那种压倒了想象力的真实的魅力。

02

当时的小报数量可观,种类繁杂,因为都是以富有趣味性的方式反映城乡的民风民俗,所以,很受市民大众的欢迎,那讲得都是他们自己骨子里关注的事情,不是他们自己的,也是他们充满好奇心的。

他们上班的路上,在电车上看,在包车上看,或步行着看;上班的时候,在办公室看,回家的时候,一路上也是小报陪着他们穿过满街衢的喧嚣和突然的静寂;回到家,脱着大衣和鞋子看;泡好茶坐在沙发上看;饭好了,一边看,一边和家人说着那小报里的桩桩件件;晚上,点上灯,看得倦了,方才盥洗了睡下。小报成了人们日常悄无声息的统御者了,它们带给他们了难得的会心一笑,一嗔,一泣。


张爱玲和姑姑都是小报的忠实读者,她们要做的家务不多,也不打算把时间都耗在家务上,她们的娱乐,无非是到戏院看戏,连跳舞游乐都没有,主要还是在小报里找到快乐。她们的话题当然也有家长里短,但她们更多谈的还是小报上的事情。娘姨把家里收拾妥当之后,姑侄倆就在会客厅各坐一边,你看你的,我看我的,一张张小报翻动时,发出轻倩爽脆的声响,像披披拂拂秋日的落叶。

张爱玲有篇小说《郁金香》,就是发表在一份小报上。这份小报就叫《小日报》,仿佛就是要为“小报”正名似的。这篇小说也很适合这样的小报,说的是家长里短的小故事,随时随处都可能发生的,谁看了都觉得听过见过的,但是又忍不住要看,看了又不由得要怫然叹息一声。

03

有一次,张爱玲刚买过菜回来,娘姨做完家务,把新送到的报纸归置好,张爱玲便急不可待地拿过来看。因为是周末,姑姑刚好在家,也就穿着睡袍走过来,拿过自己那份报纸。姑侄俩非常享受一起看小报的时光,仿佛这个时刻,外面的世界都被搬移到了无声无息的纸上,消弭了喧天的聒噪,一切都变得温和可爱有情有理起来。

“小煐,这故事真气死人,刚刚开了个头似地,就完了,而且是真的要完了。”张爱玲微笑着抬头,望着姑姑说:“怎样一个故事呢?”姑姑把小报一伸,说:“喏!”张爱玲接过来看,姑姑头也不抬,换过另一份小报看起来。张爱玲看了那一小篇故事,和姑姑一样忍不住一叹,真是这样,刚刚开了头,就真的完了。天底下应该很多这样的事吧,等不及藤萝似地蔓延又蔓延,一刹那就断掉了,也再接不起来了。


这个小故事说的是一对男女的故事,刚刚向对方剖白了心曲,就越走越远,各自在各自的人生中被紧紧包裹起来,再也没有走到一起的可能了。张爱玲对这样乍然结束的结局,深感震撼,吃过夜饭,回到寝间,怎么也摆脱不了那个故事,就想着要不要写它,要怎么写。这样的被一个故事打动,已经有一阵子没有了,她要抓住这个灵感。第二天,便杜门闭户地写了起来。

张爱玲把这个小故事写成了一篇小说,取名《郁金香》,又修改了一番,确定无误后,才寄到《小日报》编辑部。不久,这篇小说就在《小日报》上开始连载。报纸经过编辑,印刷,然后再由一个个卖报的卖给一个个新主顾或老主顾。“郁金香”就像这些密密麻麻的铅字中的一股幽香,飘散着,摇曳着,马路上,洋行的办公室,电梯里,会客厅,阳台上,就都是那郁郁的芬芳……

04

程志尧是洋行里的小职员,每天行色匆匆,一年到头都在谋生。老家的父母需要他每月寄钱,小兄弟暂住在自家的亭子间,还是个小学徒,挣不到几个钱,还需要他贴补生活费,妻子要照看两个孩子,要做家务,抽空再接些小活计,这个家,差不多是他一人扛起来的。

他有时也觉得辛苦,但是,看到家人都平平安安,也就不再多想。他只是在某一时刻,会觉得惆怅。当然,那已是很久的事了,可是,不管多久,那毕竟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他这一生,也只对那个女孩子动过感情,可是,他们却错过了。留给他的,只有绵绵的怀想。


他珍视那份怀想,使他在苦闷的时候,能够得到一丝慰藉。爱过,也被爱过,就仿佛被光亮眷顾过。他还是幸运的。下班了,无端地下起细雨,他便搭上电车,在窗口坐了,买了份《小日报》看。

他这两天都在看张爱玲写的那个叫《郁金香》的小说。看完一节,就迫不及待想看下一节,但是,因为是连载,只好耐心地等。这是最后一节了,他急着要看,又生怕看完就没了,一种复杂的心绪搅扰着他。

然而,他还是就着这昏黄的车灯,看了起来。程志尧看《郁金香》时,几乎是把自己代入到男主人翁陈宝初的角色中,陈宝初的所历所感,他都感同身受。他觉得张爱玲就是在写他。

05

小说一开始就写借住在姊夫家的一对兄弟陈宝初、陈宝余在客厅吃饭的一幕。这对陈氏兄弟,说是兄弟,其实是隔着一层的。他们都庶出,宝初的母亲死得早,当时宝余的母亲还只有一个女儿,宝初就交给她抚养,宝余母亲为着将来要倚重宝初,待他还好,不过后来有了亲生儿子宝余,宝初也就多了不少寄人篱下之感,就变得沉默起来。

相对于宝初的少年老成,宝余简直还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他依仗着母亲和姊姊的宠爱,很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虽然是破落了的大家庭,也还是要耍一耍遗少的威风。尤其对宝初,根本不拿他当兄长看。


他们的姊姊阮太太,是以填房的身份嫁到阮家来的。姊夫阮老爷在一家洋行办事,也不是什么权势大握的人物,不过是还有一些靠得住的关系,刚好能维持住这个家罢了,光景上,当然好过陈家。

暑假里,陈宝初、陈宝余就和他们的母亲老姨太过来过暑假,也算陪陪整日一个人呆在家里的阮太太。这阮家有几个下人,其中有个小大姐金香,从前是伺候阮老爷死去的那个太太的,年纪和宝初相差无几,虽然是下人,但是个眉眼周正的女孩子,很招人喜欢。

06

宝余一见到金香就开始打她的主意,总有事没事就招惹金香一番,弄得金香好没意思。宝余是个轻浮的少爷,金香并不是个轻浮的丫头,长得美艳些,未必就满腔满腹的风流。宝初每每看到这种情形,总设法援救金香,给她台阶下。

这就招致宝余的恼怒,怪宝初多管闲事,两人关系更僵。宝初也只有任凭宝余恼他。他不能看着一个好好的女孩子给宝余这样无端地作践,丫头也是人。他们还不都是丫头生丫头养的?老姨太和他母亲不都是丫头?现在他们是少爷了,就把丫头不当人了?


宝初当然喜欢金香,那样的年纪,那样刚好看得上眼的异性,不喜欢是假的,但喜欢就有喜欢应有的样子,而不是像宝余那样毫没章法的调闹,甚至凌侮。他的喜欢是静默地投去一个温暖眷慕的目光,她看到了,了然了,也就是了。他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金香,只是任着那心中情感的细流,缓缓驰过时间的缝隙,哗哗开出一圈一圈粉金色的碎花朵子。

如果不是宝余的一再胡闹,如果不是他要到徐州去工作,他的这份喜欢,可能还要迟缓一些,才能向金香剖白。也许,连这个剖白的机会都要失去了。他就是这样一个老成得有些过分的人。他知道这也是他的一个致命的弱点。

07

宝初在去徐州前的一个傍晚,宝余单独去赴阎家小姐的宴会。老姨太和阮太太照例在阳台围着无线电娱乐,那晚转播的是马连良的戏,宝初听不懂,不一会儿,就下楼到自己房间。不想,金香却在这里,宝初和宝余同宿一室,金香把他们的两张床和桌椅好不容易推到一角,腾出空地,蹲在地上钉被子。

因为是玫瑰色的被面,在灯光的映射下,简直像铺展开一片红艳的池塘,金香正踩踏在那鲜艳的红浪里,宝初乍一看,不觉有天上人间的恍惚。


金香只听从阮太太的话,要这时给宝初钉被子,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时钉。直到宝初找不见被金香不小心洗衣服弄湿了的月季票上他自己的一张小照,才说起,他要走了,找到找不到都没关系了。

金香这次明白这时候给他钉被子,是因为他就要离开这里。她不免惆怅起来。她跪在被面上,不由掉下来了,因为脸上的胭脂,那泪水竟成了红色的珠颗,宝初去握她的手,她便低下头,用袖子去擦拭,不让他看到。想不到,她是这样喜欢他,他震了一震。

08

宝初在这样的情形下,心里的情思都化作了支支吾吾的诺言:“我想……将来等我……事情做得好一点的时候,我我……我想法子……那时候……”金香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他是觉得现在还没有能力和她一起生活,他要为他们的未来努力,他要她等他。

金香又是感动又是无奈又是自卑,宝初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好男子,她不过是一个遭人嫌又一无所有的丫头,她哪里配得上他,可是她是真的喜欢他,想要和他在一起。她只是嗫嚅着应道:“那怎么行呢?”


他们都因为喜欢而不能喜欢而痛苦着。金香一个不小心,找不到针了,两人就忙着一起找针。金香生怕找不到,有一天,那针会刺到宝初,宝初呢,却懊恼自己的没用,不能给金香一个斩钉截铁的保证,便恨不得让那根针给自己扎死算了。

到底,针还是找到了,金香把针别在胸前的布衫上,意思是这样宝初就可以放心了,然而宝初却一阵失落。他知道她是失望了,因为他没有给她她要的那种坚决。

09

他们的喜欢也只能停滞于喜欢,像一片湖泊,很美,却不会流动成为浩瀚激荡的海。宝初带着惆怅和茫然离开上海,一个人乘车到徐州谋生。金香缝制了一个做工精巧的小夹子,给他放市民证。只是那个夹子和市民证的尺寸正好一样,证件也就不好装进去,算是不能用了,不能不使人觉得怅惘。

宝初每看到这夹子就想到金香,想到他们的事,可是他也知道,越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事的变故便不可阻挡,他和金香想必是不行的了。他想尽办法要把那夹子丢掉,最后,还是把它放在图书馆一本感伤小说最高潮的那页,想着,说不定有人看到这本书,翻到这一页,刚好发现了它,不免有一番思绪,而后再把它丢掉。反正不用他自己丢掉,就没有那么痛苦了。他只是于惆怅中,也不免觉得几分无聊。


宝初就这样处置了金香给他的那只夹子,也就这样处置了他们彼此的喜欢。他们再也没有见过,他们都成了中年人了。听说金香也早已嫁了人家。他当初发下的那个支支吾吾的诺言,到底是支支吾吾了,到底也就算不得数,支撑不起一份结结实实的爱情。

不是金香配不上他,他也配不上金香。或者,他们都知道,对他们来说,爱情在他们还是以谋生为主的生活里,是算不得顶重要的。喜欢了,就喜欢了,有过一线流光闪过心灵的夜空,也就很可以了。他们都没有为这份喜欢做出过撕心裂肺的大抗争,也就没有资格去赢得它带给他们无上的幸福。醒里梦里,予他们一点点念想与惆怅,便是天赐的馈赠了。

10

一大早,孙太太就着人去接她母亲过来。她这一向身子不大好,家里的几个老妈子,她总看不顺眼,越是身子不好,越要挑剔她们,越挑剔她们,越气不打一处来。她母亲虽然是姨太太,在家里连下人的脸色,也要掂量掂量,这让她很看不起,但到底是她自己亲生的母亲,又能怎样。

但是无论如何,她母亲对她是忠心耿耿,从来都是顺着她,把她照料得停停当当的。她身子不舒服,还是只能让她母亲过来住上一段,自然,她们也好久没见了,总归也有几分想念。


吃过牛奶,孙太太拿过两份《小日报》斜签在床头看了起来。她向来喜欢看这些小报,一看就是半天,有时候,看完了,没有新的,还会回过头再看一遍。她和她丈夫并没有多少话要说,和下人们更没话说,她又并不是真的清高,不过是故作姿态,而且,确实她自己就是个没有趣味的人。所以,越发需要这些小报来打发她的日子。

每一天开始得那么晚,她基本上都是日上三竿了,下人们都吃过饭了,丈夫也去上班了,她才懒洋洋醒来。然而,她还是觉得日子长得没有尽头似的。需要费一番心力,才能打发掉的。那一份份沾染着油墨香的小报,简直就是她打发日子的鸡毛掸子。

11

孙太太一看便看到张爱玲的《郁金香》,她边看边笑,忍不住咕哝了句:“这位张小姐真真是好笔触,那阮太太这样活灵活现,还有那老姨太,更是如见其人,岂不就是我和我们家老太太?”她是习惯了一字字都不留地看的,甚至连个标点都不舍得不看。她对阮太太那天早晨躺在床上的情形,实在印象深刻,因为她每天都是如此,此刻亦然。

阮太太和她一样,都是填房,而且都是像张爱玲说的,是“一个无戏可演的繁漪,仿佛《雷雨》里的雨始终没有下来。”她们在这个又陈旧又深阔的宅子里,不过是一具可有可无的摆设。不会带来开了又开的花朵般的欢乐,也不会带来多么充满悲剧性的绮丽的情节。


阮太太并不美,出身也不大好,不过是年轻。所以,到了阮家并没有特别的优越感,越是这样,她越要找到优越感,没有,就要让她的兄弟和母亲少给她出乖露丑,让她失面子。谁知道,她这个亲弟弟宝余偏不给她这姊姊长脸,成日价和这里的丫头金香胡闹,那金香又原是她前头死去的那一位太太的人,这真使她没脸面,一次次地说,一次次地白说,她母亲也包庇她弟弟,她更是孤立了,他们又都要倚靠她,却还是不听她的话。

她气就气宝余不如宝初这个不是亲生的弟弟伶俐,叫人放心,气就气她母亲当着她面是一套唯唯诺诺顺顺匆匆,过去了,又是对她弟弟不管不问,又是对这里的老妈子也尽陪着小心,仿佛她是下人,她们不是下人。她就是有这样不给她长脸的血亲骨肉。

12

阮太太急了,也只好把没依没靠的金香叫来,当着老姨太和别的下人,骂她,骂够了,再扬言,要还如此下去,索性就赶走她。这是在给她自己拾面子,也是在敲打这个家的下人们,别不把她放在眼里,她不发脾气,那是她贤德,要是真不把她放在眼里,她也是什么都说得出口,做的出来的。

到底,她是这家里的女主人,就是填房,也是要她掌家。她的兄弟再胡闹,她的母亲再畏畏缩缩,也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一切,都还是要她做主。


耽搁在床上一整天,也不是不累,就在傍晚的光景里,阮太太要到阳台去坐一坐,透一透气。阮太太很喜欢这个时刻,昏黄的光影里,她和家人都坐在一起,下人们侍候好了他们之后,各自忙去,只剩下自家人。他们在无线电音响编织起来的背景里,嘁嘁喳喳说些家长里短,于那不经意间,又决定了一些很必要需要决定的事。

比如阮太太要她弟弟宝余抓住时机,多和阎小姐走近走近;比如阮太太也是在那个时候说宝初可能要给推荐到洋行的徐州分行,老姨太生怕最终是宝余去,便左右暗示不能让宝余去,到底还是让宝初去,这也就在不觉中把真正喜欢金香的宝初流放到外地了。

宝初和金香也是这次分开,就再也没有见过。宝余呢,当然,后来就和阎小姐成了家。这样的黄昏时分,稳稳妥妥的温暖里,也不免长满了人生生硬的锐刺,一刺,便刺出一个荒荒凉凉。

13

多年之后,宝初从徐州远道而来上海看牙,是和老姨太同一个牙医。看牙那天,在那僻静的楼梯间,他悠悠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久违了,却还是一下子就辨认得出,是那个女孩子,曾经他深深爱过,却终究还是放了手的丫头金香的声音。


那声音,一直在他脑海里回响,只要他觉得空虚或无助,就会听到那声音,银子般的声音,给他安抚,也给他珍贵的惆怅。他急切地想要看到多年不见的她,但是,他终究没有看到她。她在几个同行的娘姨大姐中隐了身。她曾有过的独特的他一看便看见的那道光,没有了,他也就找不到她了。空留一抹熟悉的声音,响岁月的回声,撞在回音壁上,又弹过来,终于成了尘土。

宝初当晚回到阮太太家,在那个阳台上,听老姨太说,金香和丈夫相处得并不好,还带着两个孩子,都要靠她养活,她也在找事,刚好阮太太现下又短了得力的女佣,老姨太就提说,要不要金香来帮忙。时过境迁,阮太太说了几句,也就不说了,看来是答应了。

宝初这才证实了他白天听到的那银子般明净的声音,并不是他的空想。但是,他们早就完了,就像他此时听到的阳台下长街上那盲人一声一声敲击着的钟磬,木然,沉静,死寂。

14

阿娟把几个小孩子打发出门后,一下子就没了力气,随意在就近一只小凳子上坐下,算是有个支撑。天天这样累着,也不知何时是个尽头。应该是没有尽头的吧?她很清楚。像她这样的女子,能有什么出头之日呢?不过是劳累又劳累,要是有人同情这份劳累,倒已经是额外的福分了。譬如嫁给一个能体贴自己的好男子。然而,她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她那一口子,从来都只嫌她干得少,就是拿了命,他也只是抱怨她。她不能不想起从前那回事,那时候,她差点就和他在一起了,他是那样关怀她,拿她当个人,当个温柔脆弱的女人来看。他叫水根,是她们东家的一个远方亲戚,有一个时期住在东家的小厢房里。

她现在住在这个亭子间里,挤挤挨挨,随时都可以碰到头,撞到手脚,几乎是一个原始的山洞,无数的层峦叠嶂聚集在这儿,那是永远也无法翻越的山水迢遥。她从菜篮子里拽出那一卷小报,报纸上沾染着些许泥土的碎屑和青菜的脏绿。

她还是从前伺候的太太教她认识的几个字,不能写,看倒是没问题。仅是这一点,她就感激那太太。她在这个家里是没人心疼她的,丈夫一家子都把她当免费的老妈子使,儿女只会要吃要喝要哭要闹,她只有看小报的时候,才觉得她是她自己,是个会感想会哭会笑的活人儿。

15

阿娟看着《小日报》里那篇《郁金香》,看着看着便在这蒙蒙的清晨掉下了眼泪。金香和丈夫不对付,又要养活两个孩子,她不得不托人找活计。一托又托到多少年前的老姨太,这也是没想到的。也是因为看牙,老姨太才和她又见到的,彼此说了些闲话,原来宝初成了家,一直都在徐州,很少到上海来。

她印象里,宝初还是那个样子,又像学生又像刚到社会上谋生的青年的,高高的,瘦瘦的,短发,棱角分明的脸,一双温厚的大眼睛,常常是沉默着,体贴着别人。现在怎样,她不敢想,也不能想象。男人到了一门心思只为了谋生,就都变了,眼睛里只有辛苦和浑浊了。


她一直盼着有那么一天,可以再见宝初一面,算是个了结,但是,她也越来越觉得,还是不见的好,到底还有一个模糊美好的念想。见了,说不定,连个念想都没了,一辈子连个念想也没有,岂不是太惨淡了些?

老姨太嘴巴碎,不过并不坏,可能也是因为也是丫头出身,她对金香到一直印象不错,现在,宝余早成了家,金香和宝余过去的那些笑话,也就不算什么了。她想,阮太太也不会再介意那些。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就是在阮家以后她和宝初真的见到了,也没什么的,她就怕他们都失望。她的日子是,每天都拥拥挤挤的,一点自己都没有的,是他,让她偶然想到她还有自己,她真怕见到他。那天在电梯上,她约摸看到了他,所以,很快就沉默下来,直到出了电梯,才长出了口气。

16

岁月的风浪,呼啦啦滚过来又滚过去,谁还把他们的事当成事呢?也只有金香和宝初自己,这些年,总还有些意难平。当然,这意难平也只是几许惆怅而已,算不得强烈,他们就是再回到当初,可能,也还是这样一个结局。

宝初不过是一个庶出的没有爷娘兄弟姊妹的孤儿,金香也只是个俏丫头,除了俏,什么都没有了。这样的一对男女,又在那样一个不能自主的宅院里,能有什么好结局呢?他们也不可能为了爱情,为了国家,走上革命,然后,再走到一起。不可能的。

他们只是活在小小的自己的世界里,那世界里有善意,有冷酷,更有无尽的无可奈何,像一枚一枚蚕茧,包裹着他们,窒息着,疼得紧了,也不过在丝丝缕缕的缝隙里喘一口气。

程志尧很同情宝初,但是也只是同情,就像自己为自己叹了口气,男人总归是不易的。阿娟觉得金香已经是幸福的了,毕竟她喜欢过也刚好喜欢着她的宝初,毕竟他们在多年后并没有见到,而想念又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孙太太早已放下报纸,打着哈欠,揿着铃铛,叫老妈子拿宵夜来了……


夜深了,上海疲惫地打着盹儿了。一切的悲欢混合在尘嚣消散了的清寂中,这一刻,是完全的静默,所有人都静默着,命运且让它自顾自走着。张爱玲在浴室看见一份《小日报》丢在水门汀地上,是连载《郁金香》最末一节那份。她不经意地想,像这样的小故事,在这恍然若梦般充满失败和奇迹的大上海,应该会有人去看的吧?应该会的吧?她不确定地笑了笑,那笑容像朵刚刚开过的郁金香……


作者蓝风,喜欢旧小说的气味儿,喜欢晚清时期没颜落色的氛围。

有故事感的小说名字3

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读书就像吃饭。有的人喜欢甜,有的人喜欢咸,有的人喜欢辣,各不相同。我读小说,比较喜欢故事性强的。当然,为了不至于偏食,我也曾经强迫自己去读过《尤利西斯》《喧哗与骚动》《追忆似水年华》等几乎没有故事情节的小说。但那是为了学习写作才去读的,可以说是有功利目的的。如果只为了消遣的话,我是不会去读它们的。在我的心目中,一篇好的小说,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语言、结构等等之外,还必须具备两点,一个是有意义,另一个是有意思。有意义,就是我们的前辈所说的文以载道。一部小说,在读者读完以后,总要让读者有所思考,有所收获(不是感官上的收获,而是情感的升华和理性上的收获)。有意思呢?就是有故事,好看。马原也说“好的小说最重要的特质是一定要有一个好故事。没有一个好故事,一定不会是一个好小说。”但是,有人认为写小说不能讲故事,好像一讲故事就丢份似的。我在很多场合听到过一些说法,比如,小说不能讲故事,要写人物,要写人性,小说要讲求“韵味”,讲求“弦外之音”等等。这些说法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无论是塑造人物,还是要言有尽意无穷,都有一个前提,你的小说首先要让读者能够读下去。否则,那些所谓的人性、韵味等等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对此,孟繁华曾批评说:“现在的小说是有韵味、有反讽也多有言外之意。但现在很多小说什么都有就是不好看也是事实。”

要想小说好看,我认为还是要讲故事的,高低之分在于你怎么讲。比如,同样是写凶杀案。福尔摩斯写的是破案的过程。但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马尔克斯关心的并不是凶杀案本身,而是命运本身的神秘性。在这种神秘性里,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凶手,以及整个事件直接和间接的当事人都受到了命运的捉弄。读福尔摩斯的小说,读者欣赏的是破案的过程,目标是找出凶手。这就是有意思。读马尔克斯的小说,读者看到的并不是破案的过程,而是一桩事先“张扬”的杀人案是如何在看客们的冷漠中一步一步走向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结局的。这不但有意思,而且有意义。

如果在“有意义”和“有意思”之中必须去掉一个,我宁可舍弃“有意义”。因为一部小说有意思,才可以使人能够读下去。如果没意思,即便再有意义,人们也无法读下去。一篇有意思但没有意义的小说,当然算不上好小说,但它至少可以算是一篇小说。而如果有意义却没意思,那就不成其为小说,只能算是空洞的说教。

啰嗦了这么多,我想说的是,王秀梅老师的《祷过山》就是一篇既有意思又有意义的好小说。正是这篇小说引发了我的这些思考。

小说讲了一个因情杀人的故事,故事并不复杂。李不周和王公子、赵公子都喜欢饶婴。为了得到饶婴,三个人一起进山去猎取传说中的凤凰。李不周为了得到饶婴,在山中将王、赵二人杀害了。此后,遇到了一位采药的老者。老者治好了李不周的伤。出山以后,李不周得到了饶婴,但是负罪感却一直缠绕着他。他用种种方式来赎罪。最终却成了一个不死之人,他要无休无止地承受着惩罚和痛苦。

王秀梅老师很会讲故事,小说开篇就丢了一个包袱:一个春日的午后,李不周在打猎时发现,他的同伴都不见了。本来他们总共有三人,另两位是王公子及其表弟赵公子。

李不周在山上遇到了一个老者。老者在为李不周治伤时,李不周说“不小心摔下一个陡崖。”而老者却没再说话。为什么不说话,作者没交代。我在读到这儿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注意,只是以为老者不愿意多说话,而是在专心致志地为李不周疗伤。没想到,这也是作者留下的一条线索。直到小说结束,老者才说出真相:“你身上带伤来到此地,谎称不小心摔落陡崖,我当时已知你在说谎,因为你的伤明明是刀伤。”看到这儿,我才回想起前边的这一条线索。

在一个僻静的凹地附近,老者说“此处阴气很重。”这又是一个包袱。只不过,作者全篇充满着神秘色彩,此处老者说的话,很容易被读者所忽略。

李不周安心地在山中养伤,老者提醒他说“也应该找找你的同伴。”一段日子过后,老者说:“你好像忘记你的伙伴了。”老者两次提到李不周的同伴,这是作者在向读者暗示,王、赵二公子的消失是有蹊跷的。

在看似平静的叙述中,作者丢下了一个一个的包袱,读者却浑然不觉。不得不说,作者设置悬念的手段很高明了。

如果仅只是这样,我们只能说这篇小说有意思,算不上好小说。毕竟,这样的因情杀人的故事我们看到或听到的太多了。仅从这一方面,只能刻画出李不周性格的一个方面。李不周这个人物还是扁平型的,不是圆形的,不丰满,不立体。

回到城里后,李不周娶了饶婴。他还把自己的两个儿子更名改姓,送给王、赵二家。他还把金钱施舍给穷人,常年济助流浪无家之人。李不周为何会这么做?他是在赎罪。他想用自己的一生来赎罪,可是,没想到他竟然成为了一个不死之人,那么他受到的惩罚将会是无限期的。这就把人性的复杂给写出来了,这篇小说就有了意义。这才成为一篇好小说。

李不周的名字也很有意思,这个名字来源于《山海经》中的不周山。《山海经·西山经》载“又西北三百七十里曰不周之山。”《山海经·大荒西经》又云:“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不周山,意思是断裂合不拢的山。一个人起名字叫李不周,也就有了象征意味。人本来就是有缺憾的,不完美的。这个残缺而不完美是与生俱来的,就像不周山。可是,在《淮南子·天文训》中又说:“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不周山的断裂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共工与颛顼为争帝位而造成不周山的残缺,李不周则因为与王、赵争夺美女而残杀。那么人性之残缺不全不仅是天生的,更是后天的行为造成的。这一个名字,就揭示出了人性之复杂、人生之残酷。

我们还不能忘记李不周的那匹马。作者在这匹马的身上颇费了一番心思,丝毫不吝啬笔墨。因为这是一批会思考的马。

“当年伯父的战马的后代,伯父说,自从离开大山回到人世间,那匹战马就懂得了思考,并且,它把这种本事一代代传了下去。”

“自从来到半山间,马就没怎么吃东西,老者给它的草料,它漠然地看两眼就完事了。”

在王、赵二人殒命之处,“马忽然嘶鸣不已,焦躁地把蹄子按在地上刨挖,鼻孔里呼呼地出着粗气。”

此后,这匹马竟然绝食而亡。马用自己的死来追悼它的同类,来抗议它的主人。如果我们说马通人性,那是不确切的,这匹马的“马性”超过了它的主人的“人性”。

(原载《黄河口文学》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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