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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勾践剑古风的美文

2021-12-26 04:48 作者:大道知行 围观:

剑,轻盈美观,携带方便,既可作武器,又可作佩饰,因而曾长期受到古人的雅爱。流风所及,代代相因。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特别是周秦汉唐时代,社会上下佩剑之风秾盛,留下了大量关于佩剑的诗文和典故,也造就了古代社会独具特色的剑文化。今天我们就一起来领略一下古代剑文化的独特魅力。

古代剑文化:手中有剑,做一场千年江湖梦

剑首先是古代贵族阶级的随身佩带之物,是其装束的组成部分,也是其高贵身份的象征。

春秋时期,老子就曾对贵族阶级的穿着作过如此描述:“服文采,带利剑。”战国时期,李斯也曾如此描述过秦王的“派头”:“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

所以,在贵族阶级华丽的服装外,剑往往是不可或缺的佩饰,例如楚大夫屈原在贬谪流放中,还念念不忘给理想中的自己佩带绮丽的长剑:“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美丽机智的采桑女秦罗敷在奚落无耻的使君、描述虚构的“夫君”威仪时,还特意为其夫佩上一把贵重的宝剑:“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唐代百官上朝时,朝堂上更是一派剑佩铿锵的景象:“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等等。

《左传·鲁宣公十四年》“宋及楚人平”故事中更有一段涉及楚王佩剑的精彩描写,令人玩味不尽:“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是说楚王获悉楚使被宋国杀了,勃然大怒,来不及穿鞋、佩剑,就冲向门外,急欲发兵讨宋,随从们只好从后面紧紧追赶,在室外给他穿上鞋佩上剑。

后来,下层社会也被允许佩剑,所以平民百姓佩剑者也大有人在,有的还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典故。

如战国时寄居孟尝君门下、后来为主人营造“狡兔三窟”的寒士冯谖,有弹剑而歌的滑稽故事:“倚柱弹其剑,歌曰:‘长铗归来乎……’”;楚汉战争中叱咤风云的大将韩信,早年贫寒卑微,有带剑忍胯下之辱的心酸往事:“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于是信孰视之,俯出袴下,蒲伏……”;秦末大乱,沛县亭长出身的下层小吏刘邦顺应时局,“剑斩白蛇”,投入反秦大潮,其后“持三尺剑取天下”;盛唐时代,年轻自负、才华横溢的诗人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去远方寻梦;《吕氏春秋》中那个“刻舟求剑”的故事,更是众所周知,令人发笑又发人深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古代剑文化:手中有剑,做一场千年江湖梦

古人佩剑除了用来装饰,还用来做武器,用以自卫或进攻。因而,佩剑常常与厮杀战斗或行侠仗义紧紧相连。这在史籍中曾被频频提及,传为美谈。

《战国策·魏策》“唐雎不辱使命”中,唐雎为安陵君出使秦国时,为了让骄横的秦王收回无理成命,装出要拔剑与之拼命之状,吓得秦王胆战心惊,慌忙道歉:“(唐雎)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

无独有偶,《史记·平原君列传》“毛遂自荐”中,毛遂也用此法,以剑相胁,吓得楚王慌忙答应了平原君的援助请求:“毛遂按剑而前,曰:‘……今十步之内,王不得恃楚国之众也,王之命,悬于遂手……’楚王曰:‘唯唯!诚若先生之言。谨奉社稷而以从。’”

《战国策·燕策》“荆轲刺秦王”中荆轲和秦王之间持剑厮杀的场面更是惊心动魄:“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行刺秦王未遂,反被对方用佩剑击倒。

《史记·陈涉世家》中有吴广夺剑杀尉、奋起反抗的情节:“将尉醉,广故数言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

“鸿门宴”上的刀光剑影也颇为惊险:先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刘邦命悬一线,危在旦夕;继而樊哙带剑闯宴,杀气腾腾,惊得项羽“按剑而跽”,准备挺身厮杀……等等。

古代剑文化:手中有剑,做一场千年江湖梦

古人既以剑为佩饰和武器,也就颇重剑术。其中典故亦多。

著名典故“闻鸡起舞”,说的就是苦练剑术的故事:东晋青年祖逖有志北伐,发愤图强,每夜听到鸡叫即起床练习剑术,并磨砺意志:“(祖逖)与司空刘琨俱为司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同寝。中夜闻荒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

不重剑术或剑术不精就会受到责难。项羽少时习剑半途而废,使叔父项梁大为恼火:“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

荆轲刺秦王未遂,东晋陶渊明为之深感遗憾,惜其剑术不精:“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吴越春秋》“越女论剑”的故事中有关于剑术本身的记载:越王勾践时期有一无名少女,酷爱击剑,并摸索出一套出奇制胜的独特剑术,后将剑法传与越国军官,受到了勾践的赏识并被封为“越女”。(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即以此典故写成了小说《越女剑》。)

唐代公孙大娘及其弟子剑术高超的典故也颇为有名,杜甫曾为之赋诗赞叹云:“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据说,公孙氏剑法还影响过草书艺术,李肇《国史补》记载唐代“草圣”张旭自言:“我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李白也曾自言学过剑术:“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

古代剑文化:手中有剑,做一场千年江湖梦

由于随身携剑,人剑相伴,形影不离,所以古人,尤其是唐人,还往往将其作为宣泄情感的工具和倾吐衷肠的对象。如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唐陈子昂《登蓟丘楼送贾兵曹入都》:“击剑空叹息,白日忽西沉。”李白《赠张相镐》:“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王维《送张判官赴河西》:“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

他们还时常将心爱的佩剑作为礼品赠与临别的友人,以表惜别之情。陈子昂《送东莱王学士无竞》情深意切:“宝剑千金买,平生未许人。怀君万里别,持赠结交亲。”李白《赠易秀才》感伤无限:“少年解长剑,投赠即分离。何不断犀象,精光暗往时。”白居易《送陕府王大夫》也一片冰心:“金马门前回剑珮,铁牛城下拥旌旗。他时万一为交代,留取甘棠三两枝。”

由于古人对佩剑的钟爱,因而铸剑之术也格外受到重视。古籍和传说中时常提及一些铸剑故事和铸剑大师,如欧冶子及其弟子干将、莫邪及其故事等。还常提及一些富有神奇色彩的名剑,如相传所谓的十大名剑即为代表,其中包括《搜神记》中的干将莫邪剑(以铸剑师干将、莫邪名字命名)、《越绝书》中越王勾践的纯钧剑、《列子》中的承影剑、《史记》中秦王嬴政的太阿剑(又称泰阿剑),以及传说中黄帝的轩辕剑、伍子胥的七星龙渊剑(又称七星剑、龙泉剑)、汉高祖刘邦“斩蛇起义”的赤霄剑等。

万物皆有盛衰,佩剑也不例外。唐代以降,由于两宋崇文抑武,其后社会上佩剑之风逐渐式微,再未“重振雄风”,佩剑的“倩影”亦渐渐消隐,主要伴随着军旅之人,亮相于军旅诗词中。

如北宋张琰《出塞曲》:“腰间插雄剑,中夜龙虎吼。”南宋辛弃疾《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元耶律铸《磨剑行》:“故国江山梦里行,不期今日果长征。剑华休遣坐生涩,万事人间总未平。”明徐渭《龛山凯歌》:“短剑随枪暮合围,塞风吹血着人飞。”明末清初夏完淳《即事》:“落月翻旗影,清霜冷剑花。六军挥散尽,半夜起悲笳。”

到了清代中叶《红楼梦》时代,佩剑之风在民间已逐渐绝迹,在诗文中已为罕见。皇皇巨著《红楼梦》中也只是偶有关于佩剑的情节,不过由于其绝无仅有而又凄美震撼,故令人印象深刻并扼腕叹息:名士柳湘莲将传家之宝“鸳鸯剑”赠予寄居贾府的美人尤三姐,作为定情之物,后又疑其不贞而索剑退婚;刚烈的三姐不堪羞辱,遂血洒剑锋,自尽身亡。佩剑在《红楼梦》中的偶露峥嵘,已是古人佩剑之风的余绪了。

透过丰富多彩的古文典故,我们可以感受古人绵延持久的佩剑之风,可以领略古代社会独具特色的剑文化。佩剑之风和剑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古人的生活习俗、审美趣味和思想情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古代社会的发展与嬗变,对于今人深入了解和研究古代社会的生活面貌、风俗文化和变化发展等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罗献中),图源网络,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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