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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诗歌的特点()

2022-10-28 07:03 作者:中国青年报 围观: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疫情中的英语诗歌,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中国青年报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英文诗歌的特点1

一、关于疫病的文学印迹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让人们回忆起历史上相似的疫情,也让人们开始重新阅读反映疫情的文学作品。从14世纪开始,瘟疫就在西方流行,并以各种方式出现在文学作品中。以英国文学为例,我们看到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在《宽恕者的故事》(《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提到了1348年席卷伦敦的瘟疫;托马斯·纳什(Thomas Nashe)在《萨默的遗言》中描述了一位1592年死于瘟疫的人物,他唱的那首歌谣《霍乱时期的祷告》人们耳熟能详。1603年肆虐伦敦的瘟疫造成3万人死亡,其中就包括莎士比亚的儿子。疫情迫使剧院关门,托马斯·德克尔(Thomas Dekker)不得不放弃戏剧,转而撰写小册子。本·琼森(Ben Jonson)的《炼金术士》也将场景设置在霍乱横行的1816年。

杰弗里·乔叟 资料图片

英国遭遇的最严重的瘟疫当属1665年的伦敦大瘟疫,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在《瘟疫年日记》(1722)中就记载了这次疫情的故事。叙述者亨利是一位伦敦人,他在小说中以目击者的身份讲述那恐怖的一年所发生的事情。亨利声称英国与欧洲大陆频繁的贸易往来是瘟疫暴发的原因,疫情通过贸易传到了英国。虽然卫生机构采取了各种严格的措施,但疫情仍然如野火一般在城中蔓延。

丹尼尔·笛福 资料图片

在西方文学中,作家对瘟疫的解读大致可以分为两种。首先,瘟疫被视为一种惩罚,是上帝在用瘟疫惩罚罪人。这种解读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荷马史诗和戏剧,《俄狄浦斯王》中的瘟疫就是上帝惩罚的典型案例。俄狄浦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父娶母,违背了天伦,因此瘟疫在他的国家肆虐。正如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疾病的隐喻》中说,以前人们用比喻来解读疾病,那是因为人们不了解疾病的性质,因而产生了许多有关疾病的动机想象。在后来的基督教书写中,这种解读更为普遍:瘟疫被广泛应用于强化道德、谴责邪恶、弘扬善行。在基督教时期,瘟疫更是被赋予了道德、政治和宗教意义。

文学对瘟疫的另一种解读是把它视为对全人类的警示。17世纪英国诗人约翰·邓恩(John Donne)的作品《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便是这种解读的经典案例。虽然这一作品不是诗歌,而是一篇布道文的节选,但是它体现了邓恩所代表的“玄学派诗歌”的多数特征。海明威曾经借用其中名句“丧钟为谁而鸣”作为小说的题目,使之名声大噪。如果将其读作一首诗,它的核心内容便是“人类是大陆、个人是孤岛”。他用这个奇喻暗示,没有人可以像孤岛一样独立存在,所有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像大陆一样是一个整体。

约翰·邓恩 资料图片

作品中所强调的是团结:当我们面临可怕疾病的威胁时,我们要用一个更大的集体来增强我们自己的力量,人性将我们团结在一起。换言之,正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的死亡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死亡,而是这个整体中一个部分的死亡。邓恩说:“任何一个人的死亡都会削弱我,因为我与整个人类息息相关。”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首诗表明,我们是同呼吸共命运的整体。在疫情期间,当死亡成为一种日常现象的时候,对于失去亲人的人们来说,邓恩对人类团结的强调显然是一种安慰。因此邓恩说:“不用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而鸣。”或者说,它为我们所有人而鸣。

邓恩对瘟疫的解读可以说是一种“团结意识”或“集体意识”的体现,在我们今天表现新冠肺炎疫情的诗歌中,这两种意识都广泛地存在。它们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面对新冠肺炎威胁;2)保持社交距离,维护封锁措施;3)传递善良,号召无私奉献。在这些诗人中有著名诗人和职业诗人,但更多的是普通民众。他们来自英语国家,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也来自其他说英语的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马来西亚、尼日利亚等。他们平时可能不写诗,但是疫情的灾难激发了他们的想象力,使他们有感而发,有感要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普通的民众诗人可能更能够代表海外大众的感受。

油画《失明的俄狄浦斯将他的孩子们托付给众神》 资料图片

二、病毒激起“潮涌般的同情”

首先,许多诗歌将新冠肺炎疫情视为致命病毒的“入侵”,而将抗击疫情视为与这一无形杀手的“战争”。英国诗人约翰·里德(John P. Read)在《保持安全》(Keep Safe)一诗中警告人们不要握手,因为这一简单的行为会传播致命的病毒。“仅仅是手的简单一碰/我们便被污染、被伤害。”在他看来,“我们的世界正处于战争/尽管敌人无影无形”。他呼吁人们勤洗手、讲卫生,因为“卫生是我们唯一的保护”。这里所使用的战争比喻是为了说明疫情的严重性,说明抗击疫病的艰巨性。它呼吁人们团结起来,以赢取这场战争的胜利。

医生诗人伊丽莎白·米切尔(Elizabeth Mitchell)的诗歌《启示》(Apocalypse)将抗击新冠病毒比喻为《圣经》中描述的“最后的决战”。在诗中,一位医生正在为抗击这一可怕的疾病做准备,她将黄色的医用大褂从身后系上,将长发全部束进护士帽。像一名战士即将与恶魔展开决战,她戴上保护口、鼻和眼睛的护面镜,走上了医院的岗位。这场生死决战的对手不是魔鬼撒旦,而是一个更致命的对手:细菌。它微不可察,潜伏在手柄或水槽上,并“伺机侵入我们毫无防备的手、嘴和眼”。

印度的教师诗人安妮·V.M.(Annie V. M.)将新冠病毒比喻为新殖民者,因为英文中的新冠病毒(novel corona)和新殖民者(novel colonizer)是谐音。在《致新殖民者》一诗中,她说,新冠病毒是吸血鬼,它“限制我们的行动,夺走我们的工作,伤害我们的喉咙,将我们有些人化为灰烬”。对于曾经被殖民的印度来说,殖民者的残忍可能仍然记忆犹新。另一位印度的教师诗人杰琳·吉娜(J. M. Jerlin Jeena)甚至将新冠肺炎的来袭比喻为外星人的入侵。在《星际新冠》(Stellar Corona)中,她说这个病毒“正在入侵我们的国家”,它的无差别进攻“不分等级、信仰、宗教,不论贫穷还是富有”。人们不能去教堂,不能去学校,不能朝九晚五,不能乘公共交通,不能旅行,不能乘飞机等等,如此种种限制,依旧没有安全的保障。

虽然新冠病毒来自自然,但是人们仍然没有弄清它的来源和宿主,它的传播机制和变异机制依旧扑朔迷离。正如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中说,面对这些未知,人们的想象被启动和释放了。难道它是上帝的愤怒吗?是对人类的惩罚吗?许多新冠肺炎题材的诗歌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仅仅从这些诗歌的题目中,我们就能够看出它们对新冠肺炎的“隐喻性”解读。疫情是“王冠的怒火”还是上帝的“特洛伊木马”?它“亦邪恶亦神圣”,不知是“报应还是复仇”,是“恩赐还是祸根”。更多诗人认为它是“大自然的报复”,因为人类的行为已经使“大地母亲受够了”,人类也“该听听自然的呼唤了”。甚至有些人还要给新冠病毒写信,告诉它,它是“不受欢迎者”。

虽然新冠病毒的来源不清,但可以说它肯定是“平等主义者”,它的攻击不分种族、阶级、性别和年龄,它无差别地侵害所有人。或者说,我们人类面临的是共同的威胁,我们应该共同面对,因为只要最后一名患者还未治愈,新冠肺炎就不会消失。这是一场人类对抗共同敌人的战争,这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在诗人们心中唤起的“团结意识”和“集体意识”。

美国诗人玛莎·沃伦·密特曼(Marsha Warren Mittman)在《近乎天启》(The Almost Apocalypse)一诗中说,新冠肺炎虽然给人们带来了灾难,但同时也给世界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它在人们心底释放出一种“潮涌般的同情”,和一种新的合作、援助与爱的精神。“人们插上了翅膀,”她说:“他们团结起来/互助互帮,树立榜样/鼓舞精神,提供希望。”在这首诗中,新冠肺炎疫情与其说是一场灾难,不如说它是一声号角,唤醒“我们每个人内在的善”。它让世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甚至“近乎天启”。诗人认为,疫情不是在“割裂我们”或“摧毁地球”,而是将我们联系得更加紧密。

三、集体意识驱散现实黑暗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最重大的改变可能是“社交距离”。澳大利亚诗人格伦·菲利普斯(Glen Phillips)用男士如厕时站成一排的尴尬,来说明社交距离的重要性。在《社交距离》(Social Distance)一诗中,他表达了对过去的诗人退隐山林的羡慕之情,渴望回归大自然的天堂,从而实现独处的理想。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人们被要求不聚集、不走动、不下餐馆、不上酒吧,当疫情突然终止了社交,他们才开始意识到社会和集体对他们来说有多么重要。

美国诗人杰西卡·萨菲亚(Jessica Salfia)的诗歌《隔离期间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第一行集锦》(The First Lines of Emails Received While Quarantining)汇聚了她所收到的数封电子邮件,这些邮件都显示:“很多人在挣扎”。虽然这个标题表明这首诗是一首“拼接诗”——由不同电子邮件的首句拼接而成,但它实际上是围绕疫情中的人们及其生活状况精心编织而成。疫情生活的特点包括:远程教育、食物短缺和幽闭症。从最后一点可以看出,“远程”造成了“幽闭”。虽然隐私和独处在以前是那么重要,但疫情期间与世隔绝、无法外出的状态更让人难以忍受。人们一方面不得不适应这种“新常态”,另一方面又渴望再次相聚的时刻快快到来。

美国诗人查尔斯·伯恩斯坦(Charles Bernstein)的《新冠状态》(Covidity)也描写了隔离给个人造成的孤单和痛苦。诗中的叙述者带着一个大口罩,保持着社交距离。他“感觉就像独行侠”。人们所说的社交距离,对他来说就是“灵魂的痛苦”,这痛苦是“太沉重的负担”。标题“新冠状态”一词在英文中不存在,它是作者创造的一个新词。对他来说,隔离就是新冠肺炎疫情下生存状态的最痛苦的特征。叙述者在一种孤独无助的状态下,试图给“你”打电话——“你”似乎就是他在这场可怕的危机中最后的依靠和希望,但“你”却遥不可及,因为电话并未接通。“独行侠”这个比喻将叙事者刻画成一个正在被坏人追杀的逃亡者。他到处躲避,“躲在被窝下,躲在大厅里”。这种对被发现、被杀死的恐惧,在诗中如影随形:“新冠病毒会找到我/迟早的事”——这给叙述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几近崩溃。如果有人在身边提供支持,这个孤独的叙述者可能会更有力量和勇气来抵御恐惧。

虽然独处很重要,但陪伴是一种本能需求,这种需求在疫情期间被放大,被人们深切地感受到。特别是在生死离别之时,陪伴就显得更加不可或缺,因为死亡是一种更加痛苦的隔离。医生诗人克雷格·斯宾塞(Craig Spencer)在《死亡时间:晚上7:19》(Time of Death: 7:19 pm.)一诗中,记录了一个病人没有亲友陪伴、孤独死亡的过程。四周唯有医生和护士,而他们还在忙于抢救其他病人,陪伴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但是在诗中,医生和护士天然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此时被唤醒。当“输液停止了,呼吸机关闭了”,医生和护士们自发地站在了这位垂死的病人周围。一个护士情不自禁地抽泣,有人开始祈祷。尽管“这不是我们的工作”,诗人说,但是我们仍然“守着,等待着”。他们在替病人的家属行使责任和义务,在他临终前给他一点最后的尊严。这也让我们想起约翰·邓恩的名言,一个人的死亡会“削弱”我们所有人,丧钟不仅为垂死的人而鸣,也为我们所有人而鸣。

四、值得铭记的自我牺牲

在西方政治思想中,集体主义被认为是东方社会的特征,个人主义被认为是西方社会的特征。因此西方关于“集体主义”的哲学争论往往将集体与个人相对立,从而被赋予一层消极意义。

然而,西方应对新冠肺炎的失败促使人们对“个人主义”进行再思考,同时也在提倡一种“集体主义”的自我牺牲精神。西蒙·阿米蒂奇(Simon Armitage)的《封锁》(Lockdown)一诗讲述了1665年大瘟疫时期发生在英国中部伊姆村的故事。那场可怕的瘟疫通过裁缝从伦敦购买的布匹传播到这个村庄,引起了村民的恐慌。一些人想逃离,但被村里的牧师阻止了。牧师说,我们不应该传播病毒,而应该传播善良。在牧师的带领下,整个村庄开始实施自我隔离,即所谓的“封锁”。封锁措施中断了村庄内部的流动,也切断了与外界的来往。正是因为他们的自我隔离,他们成功地将瘟疫控制在村庄内部,阻止了它向英国其他地区的蔓延,但是伊姆村300多位村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个故事现在已经成为英国抗疫史上的传奇,被视为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的范例。故事中的一对恋人因为隔离而不能见面,直到女孩走到生命的尽头。这对恋人的感人故事凸显了村民们所经历的巨大苦难以及瘟疫带给个人的悲惨境遇。但是,它也凸显了个人为了集体而自我牺牲的伟大行为。

阿米蒂奇撰写该诗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诗歌本身也不仅仅是趣闻轶事。“封锁”一词在2020年被许多国家定为“年度词汇”,选择它作为标题表明这首诗所关注的不是历史,而是当下的疫情。新冠肺炎全球肆虐确实对生活造成了巨大冲击,但要战胜疫情,需要我们所有人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当人们走上街头去抗议封锁政策和强调个人权利时,人们是否也应该回望历史,吸取一些经验和教训呢?为了集体的利益,我们能否做出一点个人的牺牲呢?虽然这不是诗歌直接阐述的观点,但这一层意思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集体思维”是大局思维,也是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的现实需求。“集体意识”是一种更深远的智慧,它意味着将他人视为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视为朋友,而不是视为威胁。“集体思维”——如果我可以这样称它的话——是一种促进世界团结和谐的思维,在17世纪约翰·邓恩的诗歌中有所体现,在21世纪西蒙·阿米蒂奇、查尔斯·伯恩斯坦等诗人的诗歌中也有所体现。这种“集体思维”有别于西方地缘政治和议会政治中普遍存在的“对抗思维”。后者只会放大差异,分化世界,从而造成两极对抗。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不仅是面临新冠肺炎这样的大规模灾难时才需要“集体思维”,我们一直都需要它。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英文诗歌的特点2

《钦定版圣经》

《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简称KJV)是英语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于1611年出版,由54位专家共同翻译修订完成,堪称最完善的英文《圣经》。《钦定版圣经》出版后,很快就成为英国教堂的通用《圣经》,在之后的几百年内,再没有出现重新翻译的版本。《钦定版圣经》中的《新约圣经》(The New Testament)译自希腊文,《旧约圣经》(The Old Testament)译自希伯来文。《钦定版圣经》基本上是日内瓦版本《圣经》的修订本,而后者90%以上的内容来源于廷代尔的《圣经》译文。

钦定版圣经

当时,翻译出版《钦定版圣经》的目标之一是为了使英语读起来像诗歌,译者强调的是《钦定版圣经》的语言要有韵律。此外,为了通俗易懂,《钦定版圣经》使用的基本上是当时已有的简单词汇,没有再借用更多的“墨水盒辞藻”。在1611年之后的300多年里,作为标准英语版本的《钦定版圣经》是家庭和学校阅读得最多的书,其语言清新简练,朗朗上口,包含许多脍炙人口的成语和格言,对英语语言的普及和发展功不可没,为英语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钦定版圣经》对英语产生的影响绵延至今,其语言风格影响了后来许多大作家,如:弥尔顿、德莱顿、麦尔维尔和华兹华斯等,而《钦定版圣经》中的很多语言表达也逐渐形成了英语中约定俗成的成语和惯用语。源于《钦定版圣经》的成语,即圣经成语(Biblical Idioms),数量很多,如:the apple of his eye(珍爱的人或物),the skin of my teeth(差一点没能成功),at their wit's end(无计可施),eat sour grapes(吃酸葡萄),the salt of the earth(社会中坚),cast pearls before swine(明珠暗投,对牛弹琴),all things to all men(八面玲珑),in the twinkling of an eye(转眼之间),suffer fools gladly(容忍胡来的人),thorn in the flesh(肉中刺),fight the good fight(为信仰和正义而战斗),the patience of Job(极大的耐心),rule with a rod of iron(用铁杖严加管理)等等。

对那个时代的英国人来说,学习《钦定版圣经》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可以保持和增强基督教信念,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语言水平。《钦定版圣经》的普及使英语更加深入人心,从此,英国人对自己母语更加有信心。

英语的规范

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前期的100多年是英国的和平时期。英语词汇的增加和英国文学的大发展是这一时期英语发展演变的特点。17世纪中叶发生的政治变化打破了社会的平静,由此引发的社会动荡对英语也产生了有趣的影响。1642年到1651年的“英国内战”(English Civil War),1649年(查尔斯一世被送上断头台)至1658年的“英国共和国”(Commonwealth of England),1660年的“王朝复辟”(Restoration)以及1688年“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等连绵不绝的社会动荡和频繁的政权更迭,使人们产生了强烈的厌倦情绪。这种厌倦情绪也反映在对待语言变化的态度方面。国家不像国家,语言不像语言,这是那个时期的英国人对自己的国家和母语的真实感受。人们不但渴望政局稳定,同时也希望英语能够得到规范。此外,圈地运动迫使许多人离开乡村家园进入城市,城市化运动就此拉开帷幕。工业革命初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雇佣童工的现象较为普遍,从而导致英国的整体文化水平有所下降。城市化和工业化引发了人口流动,这种结果导致方言的混杂和语言的不规范。为了提高地位,身份和教养程度,下层人士往往会自觉修正自己的语言,使自己的语言接近上层社会的语言,而同时上层人士也会努力规范语言的使用。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拉丁和希腊技术词汇,在工业革命开始后进入英语。凡此种种因素,都对英语语言的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产生了推动作用。

1530年至1660年是英语词汇扩增的鼎盛时期,词汇的大量增加让人们应接不暇。17世纪时,已有不少上层人物发出规范英语的呼声,如德莱顿(John Dryden),伊夫林(John Evelyn)以及笛福(Daniel Defoe)等。1712年,《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在他的《修正、改进和确定英语语言的提议》(A Proposal for Correcting , Improving,and Ascertaining the English Tongue)中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他积极倡议成立专门组织(类似于法国和意大利的Academy)来解决英语词汇、拼写和语法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早期的英语词典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

解决英语中的词汇和语法问题,是人们共同的愿望。尽管印刷术的问世,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英语的地位,但是,16世纪的英语自由化导致了拼写的进一步混乱,拼写不统一的问题依然普遍。在当时,莎士比亚的姓名就有6种不同拼写形式。进入英语的拉丁词仍保留了拉丁语原词的个别字母,如people中加字母o,doubt中保留字母b,scissors中保留c,因为拉丁语单词populus,dubitare,cisorium中含有这些字母。相同的发音用不同的字母来表示,为了表明不同的意思,如“儿子”和“太阳”(sonne和sunne)。在社会需求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大量拼写手册、词典、语法书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

1604年问世的《英语难字字母顺序表》被许多学者认为是第一本英语词典。这本词典120页,收入2543个来自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和法文的单词。这本词典没有音标(在那个年代音标不存在),没有例句;有的首字母大写,有的小写;有的动词带不定式符号to,有的没有to,还有个别单词没有按照字母顺序排列。按照现代标准,这其实更像是一个加注了英文同义词的外来词清单而已,不像是真正意义上的词典。尽管《英文难字字母顺序表》很不完备,存在很多缺陷,但它开创了编纂英文词典的先河

1721年,萨纳内尔·贝利(Nathaniel Bailey)出版《通用英语词源词典》,重点解释单词(包括外来词)的出处。1746年,塞缪尔·约翰逊接受书商的约定,开始编纂词典。约翰逊最终于1755年编纂完成《英语词典》,共收录词条42,000多个,词典中的每个单词都有确定的拼写形式、读音、词义解释以及词源。同时,约翰逊还用了114,000条引语作为例句,其中大多数例句来自1560年至1660年这100年间出版的文学作品。在现代英语中,绝大多数英语单词的拼写就是由这本《英语词典》确定下来的。由约翰逊独立完成的《英语词典》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英语单词的词义和拼写,是英语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约翰逊

“早期现代英语”是“中世纪英语”演变成“现代英语”的过渡形态。这期间,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对英语的发展演变产生了很大影响。在18世纪,英国的羊毛产量居世界第一,城市化速度加快,中产阶级群体形成,人们争相进入上流社会,英语方言开始淡化。同时,这也意味着英语在发展中出现了混乱,社会的发展呼吁规范的标准化英语的出现。而在大洋彼岸,“美国革命”爆发,美国英语开始与英国英语分庭抗礼。总体来看,早期现代英语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英语的使用范围在全世界逐步扩大;第二,英语的词汇量,尤其是科学技术方面的词汇量,在这一时期飞速增长。所以说,《英语词典》的问世顺应了英语语言发展演变的潮流,使英语在剧烈演变中得到了及时的规范

注:

我们现在熟悉的字母(包括基本顺序)最早起源于3000多年前的腓尼基字母(Phoenician alphabet),腓尼基人在把象形文字改变成字母时就有了这个顺序了。最初的字母A代表牛(最初的写法像牛角),字母B代表房屋,字母C代表骆驼……按人的吃、住、行等一定的顺序排列是有其道理的。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等先后采用了腓尼基字母,并沿袭了顺序传统。随着23个拉丁字母在不同人群中的传播,后来在V的基础上加了U,又将V双写,使之变成了W,字母顺序UV W就是这样得来的;再以后,稍改字母I使之变成J,这也是为什么I在J之前的原因。

早期现代英语的特点

(1)语法方面

早期现代英语的语法在16~17世纪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将助动词和主要动词合在一起使用。在当时,人们可以说I know not,也可以说I do not know;可以说Know you?也可以说Do you know? 17世纪之后,更多的人开始使用助动词do。人们不再使用第三人称单数的-th,如love的第三人称单数为loves,而不是loveth。人称代词在这一时期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1500年时,第二人称的ye和you意思相同,都在使用,就像he和him一样,但到了1700年,单词ye消失。早年,人们对小孩或者比自己低一级的人用thou或者thee,而不用you,后来这种情况在许多方言中逐渐消失。此外,单词its出现,取代了用来指物的he和his,如表示“它(椅子)的腿”,不再说his leg,而开始说its leg。1700年之前的英语文本在否定句中基本不用助动词(We gave not,I know not);但1700年之后,英语文本已跟现代英文相差无几。

18世纪下半叶,大量的语法专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语法专著想告诉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如何才可以达到严肃的文学作品的表述水平。这些语法专著本来是为上层社会人士编写的,但却同时也激起了下层人士积极向上的进取心。所有人都想证明自己是受过教育的,是有水平的,不属于下层社会。所有人都想在社会阶梯上继续向上攀登,这些自然的心理作用让这些语法书在当时极为畅销。一直到现在,语法学家们还在讨论different from和different to有什么区别,介词能不能放在句子末尾等语法问题。在这个时期,有两本语法专著最为重要。一本是罗伯特·娄思(Robert Lowth)的《英语语法简介》,另一本是林德利·玛瑞(Lindley Murray)的《英语语法》。这两本书问世于18世纪下半叶,曾在英、美、澳等国流行了许多年,在规范英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词汇方面

英语词汇在中世纪晚期已开始大幅度增加,进入早期现代英语时期,尤其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英语词汇量的增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从中世纪英语后期到早期现代英语前期(14世纪末至17世纪初),英语借用的外来词主要来自古典语言中的希腊语和拉丁语,其中以拉丁语为主要的借词来源。这期间,英语借用拉丁词和希腊词的主要方式是整词借用。而整词借用又可分为三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单词的拼写基本保持不变,如appendix(附录),climax(高潮),axis(轴线)等,这种词为数较少;第二种方式是去除词尾,如consultare缩减为consult(咨询),conclusioneum缩减为conclusion(结论),exoticus缩减为exotic(异国情调的)等;第三种方式是改变词尾的拼写,如:拉丁词尾-us改写为英语的-al或-ous。第三种方式还包括对拉丁名词词尾-tas的改写,例如拉丁词absurditas改写为absurdity(荒唐),拉丁词activitas改写为activity(活动),拉丁词adversitas改写为adversity(逆境)。由-tas变为-ty的单词数量较多,如:affinity(喜爱;密切关系),amenity(便利设施),atrocity(暴行),austerity(经济紧缩;苦行),calamity(灾祸),Christianity(基督教),commodity(商品),conformity(遵从),deity(神,女神),dexterity(灵巧,敏捷),enormity(严重性),equity(公正;股本),ferocity(残暴,凶猛),heredity(遗传),humility(谦逊),indemnity(保障,赔偿),ingenuity(独创力),mortality(死亡),obscenity(下流话),obscurity(无名,黑暗),partiality(偏袒;酷爱),profanity(亵渎),puberty(青春期),rarity(珍品,罕见),sanctity(神圣),sanity(精神健全,明智),vicinity(附近)等等。

另外一些以-ty结尾的单词并不是经过改写拉丁词尾-tas而进入英语的。这类单词属于派生词(derivatives),例如,英语中先有了obese(肥胖的),在obese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obesity(肥胖症)。以下派生词与-tas结尾的拉丁词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基本上都是在15~16世纪由英语中的拉丁形容词衍生而来的:amnesty(赦免),animosity(仇恨,憎恶),confidentiality(机密性),fertility(富饶,生产),hostility(敌意),impunity(免于惩罚),neutrality(中立),pomposity(浮夸,自命不凡),sovereignty(主权),susceptibility(敏感性),versatility(多才多艺),warranty(担保)等等。

将拉丁词尾-tas改为-ty,众多的派生词也以-ty结尾,主要跟英语的固有发音习惯有关。这种以-ty结尾的发音习惯是盎格鲁-撒克逊的语言文化特征,例如源于古英语的数词20,30,40等等,这些单词的现代拼写形式都以-ty结尾:twenty,thirty,forty……古英语固有的-ty单词还包括empty,naughty(淘气的)和pretty;此外,古英语中有一些以字母t结尾的常用名词,如果将它们变成形容词,也是加古英语后缀-y即可,如crafty,dirty,dusty,frosty,guilty,hearty,mighty,misty,rusty,sweaty,thrifty,witty。以-ty结尾的法语形容词包括dainty(优雅的,好吃的,小巧的),hasty(急速的),haughty(傲慢的),petty(小的),plenty,tasty等。法语的形容词要变化,名词也同样要变化,如pity和bounty(施舍,赏金)。同样,源自北欧语言的thirst也要变成thirsty,源自中世纪日耳曼语的booty(战利品)也要遵循英语习惯。英语的这种发音特点不但常用来修正借词,而且还用来制约英语固有词的变化。例如,表示说话或者鸟叫声的chatter出现在中世纪,17世纪出现的chat源于chatter,而chat的形容词就只能是符合英语传统的chatty。

早期现代英语的词汇量显著增加。从1489年到1801年,英语不但吸收了大量的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词汇,而且还从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借用词汇。以16世纪的法语借词、意大利语借词和西班牙语借词为例:

法语借词:pioneer(先驱),brigantine(双桅帆船),colonel(上校),machine(机器),gauze(纱布),volley(连发),cartridge(弹壳),rendezvous(约会),rondeau(回旋诗),scene(场面),grotesque(奇异的),hautboy(双簧管)等等。

意大利语借词:artisan(工匠),ballot(选票),carnival(狂欢节),partisan(党羽),pistol(手枪),cavalier(骑士),squadron(骑兵中队),escort(护送),musket(滑膛枪),sonnet(十四行诗),stanza(诗节),pedestal(底座)等等。

西班牙语借词:galleon(大帆船),armada(无敌舰队),cannibal(食人族),negro(黑人),tornado(龙卷风),cask(桶),renegade(叛教者),comrade(同志),sherry(雪莉酒),banana(香蕉),booby(笨蛋),bravado(逞能)等等。

据统计,从1500年到1659年,英语中一共出现了24,947个新词。这些新词基本上都是引进的外来词,这期间的外来词基本上都是整体借用。工业革命开始后,外来词已经被借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英国人又发明了新的借词方式,这时候的借用实际是一种外来词素的嫁接和合成(拼词),即发明新词,这是早期现代英语的另一个特点。此时早期现代英语再造新词的方式不完全是整词借用,开始采用“拼词”的造词方法,即用拉丁语和希腊语词素(morpheme)二合一的方法创造新词。工业革命带来了科学和技术的创新,同时也推动了词汇的创新,很多新创造发明出来的事物在问世之初没有现成可用的名称,而古典语言中又不存在这样的名词,所以英国人在创造新事物的同时又要创造新名词。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人把目光转向了拉丁语和希腊语。例如,在铁路机车问世的时候,人们就用拉丁词locus(位置)和motivus(移动)创造了一个新词locomotive。字面上看,locomotive意思就是“移动位置”。在汉语中,locomotive被译为“机车”,俗称“火车头”。因为新的发明没有现成的单词可用,所以英语采用了大量的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词素来创造新词,类似的例子还有television(电视),telephone(电话)和telescope(望远镜)。tele-来自希腊语,意思是“远距离”,而-vision来自拉丁语的“看”,组合在一起就是“在远处也能看到的”;-phone来自希腊语,意思是“声音”,合在一起就是新词telephone;-scope来自希腊语-skopion,意思是“观察”,合在一起便是telescope。蒸汽机是工业革命初期的重大发明之一,它涉及物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热力学(thermodynamics),这个词是由希腊语therme(热)和dunamis(力量)合成的。化学也是工业革命中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从那时开始,新发现或新认识的化学元素,基本上都是用拉丁语或希腊语的词素来命名。如金属元素chromium(铬)来源于希腊语的khroma,意思是“颜色”,因为这种金属元素能形成多种颜色的化合物。化学名称的来源一般不是“拼词”,大多数情况下是赋予拉丁词和希腊词以新义并改变其拼写形式而成的。而汉语中的化学名称如钾、钠、铅,钙等都是由一个名叫傅兰雅(John Fryer)的来华传教士在英译汉的翻译过程中发明制定的。

傅兰雅

英文诗歌的特点3

英国文学是来自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马恩岛和海峡群岛的文学。本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16世纪文艺复兴。

中古英语文学

中世纪时期岛屿的语言多样性促成了丰富多样的艺术创作,并使英国文学与众不同和创新。

“中古英语文学”一词是指从12世纪末到1470年代以英语形式编写的被称为中古英语的文学。在此期间,以诺曼征服后为标准,一种基于伦敦的英语形式变得普遍,印刷机使语言正规化。在15世纪70年代到下个世纪中叶之间,出现了向早期现代英语的过渡。在文学方面,所写的文学作品的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直到文艺复兴和改革宗基督教的影响在国王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变得更加明显。中古英语文学有三大类,宗教,宫廷爱情亚瑟王,尽管杰弗里·乔叟的大部分作品都不属于这些类别。在众多宗教作品中,有凯瑟琳集团的作品以及诺里奇的朱利安和理查德·罗尔的著作。


诺曼征服英格兰后,法语成为法院,议会和社会的标准语言。统治阶级的诺曼方言与人民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混合,成为盎格鲁-诺曼,盎格鲁-撒克逊逐渐过渡到中古英语。

大约在十三世纪之交,拉亚蒙(是12世纪末/13世纪初的英国诗人,也是《布鲁特》(Brut)的作者,这是一部在英语诗歌中首次呈现亚瑟王和圆桌骑士团传说的著名作品。用中古英语写作。其他过渡作品是流行的娱乐,包括各种浪漫和歌词。随着时间的推移,英语重新获得了声望,并于1362年在议会和法院取代了法语和拉丁语。

挂毯显示亚瑟是九大贵族之一,戴着通常归因于他的徽章

在中世纪后期,一种现在被称为中古英语的新形式的英语发展起来。这是现代读者和听众可以理解的最早形式,尽管并不容易。中古英语圣经译本,特别是威克里夫的《圣经》,帮助英语成为一种文学语言。威克里夫的《圣经》是现在给一组圣经翻译成中古英语的名字,这些圣经是在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的指导下或唆使下完成的。它们出现在大约1382年至1395年的时期内。

约翰·威克里夫是英国经院哲学家、神学家、圣经翻译家、宗教改革家、天主教神父和牛津大学神学院教授。在14世纪,他成为罗马天主教神职人员中一位有影响力的持不同政见者,被认为是新教的重要前身。威克里夫质疑神职人员的特权地位,这些地位加强了他们在英格兰的强大作用,以及当地教区和仪式的奢华和盛况。

《加文爵士与绿骑士》是一部14世纪晚期的中古英语寓言浪漫小说。这是最著名的亚瑟王故事之一,被称为“斩首游戏”。从威尔士,爱尔兰和英国的传统发展,加文爵士强调了荣誉和骑士精神的重要性。

这是最著名的亚瑟王故事之一,其情节结合了两种类型的民间图案:斩首游戏和奖金交换。

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约 1343 – 1400 年)被称为英国文学之父,被广泛认为是中世纪最伟大的英国诗人,也是第一位被埋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诗人之角的诗人。乔叟今天最出名的是《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这是一本用中古英语写的故事集(大部分是用诗歌写的,尽管有些是散文),由一群朝圣者在从萨瑟克到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圣托马斯贝克特神殿的旅程中作为讲故事比赛的一部分呈现。乔叟是发展白话,中古英语合法性的关键人物,当时英国的主要文学语言是法语和拉丁语。

“英国文学之父”

女作家也很活跃,如12世纪的玛丽·德·法兰西和14世纪初诺里奇的朱利安。朱利安的《神圣之爱的启示录》(约1393年)被认为是第一本由女性用英语出版的书。 玛格丽·肯佩(Margery Kempe,约1373年-1438年后)以撰写《玛格丽·肯佩之书》而闻名,这部作品被一些人认为是第一部英语自传。

中世纪戏剧

在中世纪,欧洲的戏剧可能来自礼仪的宗教表演。神秘戏剧在大教堂的门廊上上演,或在节日期间由漫步的玩家呈现。奇迹和神秘戏剧,以及道德故事和插曲,后来演变成更复杂的戏剧形式,例如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舞台上看到的那样。中世纪戏剧的另一种形式是木乃伊的戏剧,这是一种与莫里斯舞蹈相关的早期街头戏剧形式,专注于圣乔治,龙和罗宾汉等主题。这些都是民间故事,重述了古老的故事,演员们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为他们的观众表演这些故事,以换取金钱和款待。

神秘剧和奇迹剧是中世纪欧洲最早正式开发的戏剧之一。神秘戏剧专注于在教堂中表现圣经故事,作为伴随反音歌曲的场景。它们从10世纪发展到16世纪,在15世纪达到其流行的顶峰,然后因专业戏剧的兴起而过时。

道德剧是从基于宗教的悬疑剧中发展而来的,是中世纪和早期都铎王朝戏剧娱乐的一种类型,代表了欧洲戏剧向更世俗基础的转变。道德剧是一种寓言,主角被各种道德属性的化身所遇见,他们试图促使他选择敬虔的生活而不是邪恶的生活。这些戏剧在15世纪和16世纪的欧洲最受欢迎。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心长力绌,不足之处,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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